索引号: 612428-0025-0003-2012-0530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2-08-22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严禁毒鱼及严厉打击毒鱼违法行为的通告

镇坪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毒鱼及严厉打击毒鱼违法行为的通告

  近期以来,少数人员在我县境内实施毒鱼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县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农药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严禁毒鱼及严厉打击毒鱼违法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我县所辖水域内毒鱼。对实施毒鱼违法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二、严禁捕捞、销售、收购、经营违法毒鱼行为所得渔获物,违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出售对鱼类资源有毒害作用或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药物,违者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四、设立毒鱼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凡经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人重奖。

  举报电话:8821900 13709159273。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