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02-0003-2013-0611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3-02-26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镇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镇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镇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13年2月21日 镇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镇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敬民同志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镇坪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科学确立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为同步,奋力开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工作定位,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坚持开拓创新,制定出台系列创新性工作举措,探索建立人大绩效监督体系,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加快发展。会议同时认为,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能力和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绩效监督体系尚不完善,常委会自身能力与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中提出的2013年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措施得力,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通过人大代表测评,报告满意率为100 %,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吸纳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各位人大代表审议提出的正确的、科学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报告进行认真细致的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以县人大常委会正式文件送达全体县人大代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为同步,奋力开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工作定位,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法律和工作监督权、重要人事任免权,进一步创新监督举措,完善人大绩效监督体系,提高监督工作效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建设民富县强、文明和谐新镇坪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