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02-0003-2013-0614 发布文号: 第四号
公开日期: 2013-02-26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镇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第四号]

  镇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2月21日  镇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镇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善斌所作的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镇坪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强力实施司法监督,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同时认为,县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执法规范化水平、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任务切实可行。通过人大代表测评,报告满意率为98%,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吸纳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审议提出的正确的、科学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报告进行认真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以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文件送达全体县人大代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2013年,县人民检察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中共镇坪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强化司法监督,强力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努力维护和保证司法公平公正,开展国家公职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培训,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建设民富县强、文明和谐新镇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加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