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0-0620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3〕7号
公开日期: 2013-03-05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坪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70号)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保险保障需求为宗旨,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的和意义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核保理赔手续简便的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延伸和补充,是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助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缓解农民群众因病、因灾或因意外事故返贫、致贫的有效措施。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提高低收入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我县农村多层次保障体系,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三、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支持、企业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按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采取由各镇人民政府推动、中国人寿镇坪支公司组织实施的方式,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四、目标任务

  全县9个镇同时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2013年底全县参保率达到30%;2014年底全县参保率达到50%;力争2015年底全县参保率达到80%以上。

  五、实施步骤

  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1月-3月)。各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能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要切实加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意义和好处的宣传力度,共同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4月-11月)。各镇成立组织机构开展工作,全面启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实施工作,确保达成参保率目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助、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2013年12月)。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和成绩,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坪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吴光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法制督办室主任唐儒海、县考核办主任蔡长春、中国人寿镇坪支公司经理陈希任副组长,县发改、教体、公安、民政、财政、人社、文旅广电、卫生、计生、统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寿镇坪支公司,由陈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业务宣传推广及日常工作。各镇要成立相应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模式。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新农合的配套服务产品,采取“联动合作模式”进行推广,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同时,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农户自愿”的原则,对不同镇村要区别对待,采取灵活多样的实施方式,禁止违背群众意愿,禁止一刀切、强行推广,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实行考核奖励。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阶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年度完成任务进行考核。对于完成年度任务的镇,将授予“镇坪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先进单位”奖牌,按照实际收取保费的8%奖励宣传费用。各镇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国人寿镇坪支公司要配合做好情况通报、年度考核工作。

  (四)加强宣传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着力营造保险服务“三农”、惠及民生的良好氛围。保险机构要加强协调,主动配合,提供便捷、优质的保险服务。民政、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工作,努力发挥小额保险对农村救助、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