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0-0621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3〕14号 |
公开日期: | 2013-03-05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镇坪县地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比赛
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全县市场主体品牌战略和产品外观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地方产品大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举办镇坪县地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比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县委、县政府三项建设为主线,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优势资源转化工程、生态旅游发展工程、群众增收保障工程为重点,突出镇坪地方产品,打造优势品牌,发挥产品外观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比赛活动组委会(另行发文),各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并组织本镇龙头企业、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参赛。
工商局:负责本次活动的策划、协调和日常工作。以《广告法》和《商标法》指导全县企业以及各类市场主体的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体现出新颖独特和地方特色,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做好商标注册,争创申报国家驰名、省级著名、市级知名商标,打造品牌战略与效应。
文旅广电局:负责组织全县各类旅游市场主体的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参赛,并且负责本次活动宣传报道,指导全县各类市场主体产品在外观设计与包装上突出镇坪文化风采,提升地方产品文化内涵。
药监局:负责组织全县各类保健食品、食品中药材市场主体的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参赛。
质监局:负责组织全县各类生产领域市场主体的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参赛,指导各类生产领域市场主体的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符合《产品质量法》要求,并与产品质量认证相结合。
农业局:负责组织全县各类涉农市场主体的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参赛。
林业局:负责组织全县各类涉林产品市场主体的产品外观设计和包装参赛。
经贸局:负责组织全县各类商贸流通领域市场主体的产品参赛。
科技局:负责组织全县科技项目扶持的各类市场主体的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参赛。
扶贫局:负责组织全县扶贫项目扶持的各类市场主体的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参赛。
发改局:负责组织全县项目扶持的各类市场主体的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参赛。
财政局:负责本次比赛经费保障工作。
三、活动时间
本次比赛自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3年4月15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组委会召开动员会议,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并启动比赛工作。
(二)动员准备(2013年1月1日—3月31日):各组委会成员单位深入各自领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宣传动员,指导其做好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的研发工作,摸清底子后登记造册,并将彩色实体照片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开展评比(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各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组织辖区、领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市场主体)在指定地点(政府广场)参加评比。各参赛市场主体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包装收集实物参展,并配套展板介绍本次参赛产品的具体情况。按标准评出相应奖项。
(四)表彰奖励(2013年4月11日—4月15日):对评出的优秀产品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作为本县名优产品对外推介。
四、比赛要求和评审标准
凡取得合法市场主体资格(已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本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本次比赛。参赛的地方产品在外观设计与包装上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和标准:
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有违背社会道德准则、淫秽、反动、欺诈等内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要突出镇坪地方特色和文化元素,体现独特新颖,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要与旅游产品和便携式礼品包装相结合,促进镇坪旅游市场和产品发展;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要体现生态、有机、富硒等特色,促进镇坪农业产业和农产品的发展;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要与商标注册、质量认证等相结合,以打造品牌战略,促进市场和经济发展;一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允许有多个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包装参赛,也允许一个产品的多个外观设计与包装参赛,以及符合产品商品外观设计与包装要求的均可参赛。
五、比赛流程和奖项设置
(一)比赛流程。
1.各组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分工深入到各自负责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宣传本次比赛意义和要求,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研发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包装,并填写《地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比赛申请表》,上报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2.各参赛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按要求研究、设计好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实物,制作参赛展板和图片(电子版),按规定提交组委会办公室。
3.按组委会确定的具体比赛时间、地点,由成员单位负责通知各自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赛。
4.由组委会按评比结果进行表彰奖励。
奖项设置: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鼓励奖若干。一等奖奖励现金3千元,二等奖奖励现金2千元,三等奖奖励现金1千元,鼓励奖5百元,并同时颁发获奖证书。组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奖三个,各奖励现金5千元。获得一、二、三等奖未注册商标的外观包装产品由县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由工商局负责牵头注册商标。
评奖办法:对参赛产品、商品外观设计与包装,严格按比赛要求和评审判断标准,对每个参赛作品实行百分制。将产品、商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实物和展板图片上传到镇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参与网上打分,所得分值按照总分的30%计算;产品、商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实物和展板将在镇坪县政府广场参加评比,由参与活动的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进行现场打分,所得分值按照总分的30%计算;由组委会对各参赛作品进行打分,所得分值按照总分的40%计算。最后成绩由组委会汇总和公布。
(二)评比标准。
1.地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没有禁止使用和标注的内容(10分)。
2.地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突出镇坪地方特色和文化元素,体现丰富的文化内涵(10分)。
3.地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独特新颖(30分)。
4.地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便于携带、使用(15分)。
5.地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体现本县生态、有机、绿色、天然、富硒等特色(15分)。
6.地方产品内在质量较好,符合国家质量标准(20分)。
实施认证加分。地方产品获得国家认证(如:质量认证、有机认证、无公害认证、绿色认证等),并体现在其外观设计与包装上加5分。地方产品商标获得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并体现在地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上加5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比赛未尽事宜由活动组委会商定和解释。
附件: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具体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