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01-0003-2013-0636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3-03-29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推荐评选镇坪县首届劳动模范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镇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展示我县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动员全县人民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斗志,积极投身到我县“三项建设,十大工程”的实践之中。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2013年“五一”前夕,召开镇坪县首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现就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近年来在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机关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及其他劳动者。

  表彰名额:劳动模范30名。

  二、预选名额分配

  根据评选范围,按照行业系统分类,在评选各类人员中,一线劳模名额不少于总名额的50%;已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者,原则上不参加县级劳动模范的评选。

  本次劳动模范预选名额按正式名额的1:2推选,即预推选劳模60名(具体推选名额分配附后)。

  三、推荐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各类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并投资见效,促进投资和拉动我县经济社会突破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产业建设方面,做大做强我县现代农业、特色工业和生态旅游业等方面,推进县域经济提速增效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展产业成效明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城镇建设方面,推动“四城同创”工作,提升城镇化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促进就业再就业、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和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保卫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优异成绩的;

  (七)在弘扬社会美德,助人为乐、自主创业,立足本职岗位,承担社会责任,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评选程序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凡预选推荐的劳动模范人选都必须召开职工大会(职代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选产生,并在本地(本单位)公示5日后,再由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评审推荐。各牵头部门还要召开推选范围的单位负责人会议,提前确定分配好名额。

  各系统、基层推荐评选出的劳动模范预选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至县首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由领导小组和县劳动竞赛委员会统一评审,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县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后,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公示5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劳模评定的,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委书记王彪、县长周耀宜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武侠,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卫莎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昌斌,县政协副主席刘树藩,县总工会主席、县委办主任丁关军为副组长,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总工会、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经贸局、安监局、审计局、计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文联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坪县首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办公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严格评选纪律。评选表彰县级劳动模范,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确保推荐评选活动顺利实施。评选时,必须事先公布评选范围、名额、条件、办法和程序,由群众推选,防止搞个人说了算,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群众公认。推荐人选是企业单位负责人和法人单位的,还须征求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劳动保障、环保、安监、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是党政领导干部的须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

  (三)完善资料报送。推荐评选工作从现在开始至2013年4月底结束,各镇、各系统、各单位务必在2013年4月5日前将预选劳模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文风朴实,事迹真实感人,力戒空话套话)一式两份报县首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按程序研究审定,逾期不报或程序不到位、手续不全者不予研究。

  (四)广泛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把本次评选推荐先进全过程作为宣传先进人物、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县委宣传部要发挥好牵头负责作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劳模的激励、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全县形成“劳动光荣、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动员全县人民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振奋精神,团结奋斗,为建设民富县强、文明和谐的新镇坪而努力奋斗。

  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