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3-0686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3〕46号
公开日期: 2013-05-15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镇坪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为认真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要求,结合我县山洪灾害防御现状,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有效防御山洪灾害的发生,一旦灾情发生后,采取不同于一般日常工作程序的紧急行动措施,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扎实有效地开展应急抢险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确保防御工作有序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防御对象,主要针对城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各镇负责管辖区内山洪灾害预案的编制和防御工作。
     三、全县危险区的划分及区域包抓领导
     (一)县城区域(含城关镇)。
     1、应家坪加油站旁沟。威胁加油站、县消防大队、公路段3个单位及住户共14户,69人。包抓责任人为本单位主要领导,无单位的住户居民由城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永平负责。
     2、镇坪中学旁康熙沟。威胁11户,47人。包抓责任人为城关镇党委副书记丁伟。
     3、原石砦电站旁电站湾沟。威胁城关供电所、城关派出所、水利局家属院及住户共27户,131人。包抓责任人为本单位主要领导,无单位的住户居民由城关镇副镇长龚文智负责。
     4、城关镇小河村小河。威胁小河沿线住户15户,63人。包抓领导为城关镇副镇长刘清泉。
     5、竹溪河滑坡侧沟。威胁住户25户,86人。包抓领导为城关镇武装部长冉烽。
     6、城关信用社旁沟。威胁城关信用社及住户共10户,35人。包抓责任人为本单位主要领导,无单位的住户居民由城关镇副镇长陈良海负责。
     7、原白家辖区。涉及7个村10处危险点,危及93户393人316间房屋。其中:白坪村2处危及8户41人24间房屋;青坪村1处危及4户17人13间房屋;竹节溪村1处危及14户60人56间房屋;茶店村1处危及46户205人139间房屋;新庄村2处危及7户18人26间房屋;坪宝村1处2户8人7间房屋;七坪村2处12户44人41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镇长张军。
     (二)其它各镇。
     各镇各山洪危险区域防御工作必须由各镇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包抓,在各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予以明确。
     1、华坪镇。辖区山洪危险区域涉及3个村5处15户56人。其中尖山坪村八组杨家湾3户14人,尖山坪村二组大桥头1户4人,团结村一组水桶沟2户5人,渝龙村二组刘麻子沟8户28人。
     2、钟宝镇。辖区山洪危险区域涉及8个村19处154户562人。其中旧城村1处危及16户68人,新坪村3处危及83户275人,关庙村4处危及25户101人,东风村2处危及2户8人,青林村2处危及4户17人,得胜村2处危及6户23人,金岭村2处危及10户43人,朝阳村2处危及8户27人。
     3、曙坪镇。辖区山洪危险区域涉及7个村18处,危及70户280人。其中双坪村1处危及15户57人。大树村1处危及1户2人,兴隆村4处危及13户58人,联合村4处危及13户51人,桃园村3处危及23户82人,代安坪村2处危及3户11人,阳安村1处危及5户20人,两个集中区是联合村客村河电站厂房、双坪村委会。
     4、小曙河镇。辖区山洪危险区域涉及3个村10处,危及53户208人。其中中坝村4处33户131人,和坪村2处10户43人,安坪村4处4户10人。
     5、上竹镇。辖区危险区涉及5个村12处,危及48户214人。其中松坪村4处危及8户35人,中心村1处危及23户101人,大坝村2处危及6户24人,湘坪村1处危及5户32人,庙坝村3处危及6户22人。
     6、牛头店镇。辖区山洪危险区域涉及7个村21处,危及159户650人668间房屋。其中:白珠村1处危及4户14人13间房屋;水晶坪村2处危及14户55人42间房屋;前进村4处;国庆村5处危及78户340人410间房屋;先锋村5处危及29户117人99间房屋;红星村2处危及10户36人30间房屋;竹叶村2处8户26人26间房屋。
     7、洪石镇。辖区山洪涉及7个村11处,危及50户212人。其中:五星村1处危及5户19人,桃花村3处10户46人,千山村2处18户77人,洪联村2处5户20人,胜利村1处5户21人,大堰村1处3户12人,洪阳村1处4户17人。 

     8、曾家镇。镇内山洪危险区域涉及11个村、四个集中区,共28处,危及95户458人。向阳村1处,光华村1处,阳河村5处,琉璃村2处,金坪村5处,鱼坪村2处,花坪村2处,花桥村2处,宏伟村2处,星明村4处,文溪村2处;四个集中区是镇政府、曾家中学、曾家小学区和琉璃村集镇区。
     四、山洪灾害转移安置
     山洪灾害防御坚持属地负责制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一)城区(含城关镇)山洪灾害转移安置。牵头责任单位为城关镇人民政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城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威胁区域按片区划分,按片区院落落实包抓部门和责任人。一旦灾情发生,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受灾区域单位负责人和包抓领导共同组织撤离安置。转移安置预案与城区防洪预案相统一。
     (二)其他各镇山洪灾害转移安置。牵头责任单位为各镇人民政府,转移安置由各镇在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予以明确。
     五、防御措施
     一是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各行政区域山洪灾害管理机构,实行领导包抓负责制。二是制定适合于本地的具体的山洪灾害防治细则,使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到有本可依,同时通过不同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使人们深刻了解山洪灾害的危害性,提高全民对山洪灾害的认识。三是加强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山洪灾害进行监测与趋势预报,同时结合气象水文进行长、中、短期和临时预报。四是组织成立各级山洪灾害防御抢险队伍和专家组,完善群防群测网络建设。落实监测人员,做好防御预案,签订责任状,提高全民防灾抢险意识;五是在山洪灾害易发季节,提前组织人员对山洪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认真排查,消除人为不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威胁群众住户安全的隐患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该搬迁的立即组织搬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六是对山洪灾害多发、易发区落实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加强日夜巡查,扎实搞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对隐瞒漏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全县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
     全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王永国(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总指挥:张 昆  丁 涛  杨立刚
     成员单位:政府办、人武部、水利局、防汛办、住建局、电力局、气象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文旅广电局、农业局、国土局、监察局、经贸局、教体局、卫生局、公路段、各镇人民政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彭长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在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已予以明确,报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七、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政府办:贯彻落实指挥部一切指挥命令,协调抗洪抢险的全面工作。
     县人武部:组织民兵抗洪抢险预备队,参加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城镇防汛、抗洪等工作的行业管理和设备管理;抓好水毁工程恢复,落实河道管理及清障,确保行洪安全。
     县防汛办:负责指挥部制定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准备和汛中检查、汛后总结,提出防御山洪灾害措施,监督危险河段处理和水毁工程修复,负责防汛经费、物资调配管理,负责指导和签订各镇编制山洪灾害预案,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及指挥部的各项工作指令,搞好各级防汛值班检查指导,解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排涝、路灯等设施安全,消除隐患,保证城区内和主要集镇排洪设施畅通。
     县电力局: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证防汛指挥机关和抗洪抢险指令发出单位的正常供电。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向指挥部提供长、中、短期预报和适时雨情。遇有灾害性天气和重大的雨情,在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相关领导报告的同时,还应向县委办、政府办、防汛办、防滑办等单位通报;负责及时将重要汛情信息发送电信、移动、联通、网络等通信公司。
     县民政局:负责灾民的安置和生活救济工作,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做好救灾物资的筹集、调拨。
     县财政局: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及赈济灾民资金的迅速、全额到位,确保防洪工程建设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交通局:负责辖区内公路畅通,优先运送救灾抢险物资和人员,若遇紧急撤离时,应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调集运输车辆和疏散机动车辆。
     县文旅广电局: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宣传报道,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及时准确地按照指挥部发出的指令或汛情信息予以公布,保证防汛备用喇叭畅通,宣传报道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县公安局:负责紧急期间的抢险秩序,组织公安干警实施抢险救援;打击偷窃防洪救灾物资、破坏防洪设施的犯罪分子,维护转移撤离区域及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督促交警部门维护防洪抢险交通秩序,确保交通运输顺畅,抗洪抢险人员、物资及时运送到位。
     县农业局:掌握农业洪涝情况,引导农民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减轻洪涝灾害。指导灾民恢复生产,弥补损失。
     县卫生局:保证救护、防疫设备的正常运行,实施抢险中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作和受灾区疫情防疫。         
     县经贸局:负责全县工矿企业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在城区组建抢险预备队,随时准备抢险救灾;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做好应急物资的征集、统计、估算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危房、校舍的监管及系统内的防汛抢险工作的行业管理,做好灾害性天气学生到校、回家路途的安全组织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县监察局:负责对抢险救灾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为防汛工作提供纪律保证。
     县国土局:全面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重点做好各滑坡、崩塌监测点的日常管理、检查、资料收集、上报、归档。严格掌握行洪区及滑坡威胁区内的土地审批、征用、管理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监督和协调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环保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公路段:负责山洪灾害抢险道路、物资运送畅通。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机关单位、居民、村组疏散抢险、救灾及组织领导,全面负责城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
     县电信、移动、联通、网络公司:负责境内电信设施安全及维护,确保防汛指挥机关和各级政府通讯线路畅通,优先传递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信息,决不能因通讯中断而贻误山洪灾害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