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39-0003-2013-0756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3-09-18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镇坪县司法局于2013年9月17日就镇坪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监理进行开标。现就本次开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镇坪县司法局
二、项目名称:镇坪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监理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镇坪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位于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新区。经县发改局审批同意立项,批准文号:镇发改发[2013]91号文件,总建筑面积约3192.52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7层、地下1层,计划投资624万元。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3年9月17日下午3:00分
2、评审地点:镇坪县政府大楼五楼
3、监督小组成员:骆训成、杨帝君、冉道春、 贾 勇、
谭云梅、杨 辉
六、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由于安康金城监理有限公司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少于三个不得开标,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本工程投标单位为三个,去掉一个废标单位不够三个,故此该工程监理招标应重新进行。
特此公告
镇坪县司法局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