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67-2013-0831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3-12-11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2013年新增镇坪县县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单位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3〕7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在本辖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

  (六)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七)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八)负责依法对本辖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指导本辖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本辖区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十二)负责本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本辖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十四)承办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主要任务:

  完成地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大赛的组织工作;牵头开展20个以上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配合完成市下达我县食品安全等相关考核指标任务;切实履行职责职能,确保市场稳定、规范、有序;深入开展市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工商所和市级依法行政先进工商所创建活动;投资5万元协助帮联镇做好集镇综合改造相关工作任务;投资1万元完成“双高双普”工作任务;投资3万元完成村级公益事业惠民工程相关工作任务;投资1万元开展扶贫工作;认真开展四城同创各项工作,完成春秋绿化工作任务;按要求开展生态旅游、项目工作、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环境保障等工作。

  (二)工作重点:

  1.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持证率达100%;及时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明显,工作安排、检查、总结材料齐全完整。

  2.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和遵纪守法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3. 全力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及时受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4.倾力打造12315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大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作用,依法及时受理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策划筹备并组织开展镇坪县首届地方产品外观设计与包装比赛活动。深入开展“一所一标”工作,引导并协助各类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组织我县已注册的商标积极申创市级知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全面推进“品牌兴县”战略,同时开展商标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商标违法行为。

  6.积极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以坚持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执法办案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上水平。

  7.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造廉洁阳光工商。继续开展“窗口示范单位”、“文明单位”、县级工商局“业务示范岗”、规范化建设示范县级工商局等创建活动,深化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窗口服务品质。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镇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镇坪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全局人员编制数为4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5人。内设办公室、法规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政治工作股4个股室;下设城关工商所、曾家工商所、钟宝工商所3个派出机构;设注册分局、经济检查大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3个直属机构;另外有退休干部及遗属11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退休及遗属在册人员。人员经费按县级财政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镇坪县本级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

  县工商局2013年收入预算为219.698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84.7581万元,预算内管理收费收入34.94万元。支出预算为219.69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08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67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28万元,专项及发展支出1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482万元,其他杂项支出20.33万元。

  2013年7月8日

  附:镇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信息:

1386729623898_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