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39-0067-2013-0851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3-12-11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县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3〕72号)文件要求,现将镇坪县司法局2013年部门预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72号)文件,我局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镇司法行政工作。
(二)制订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七)依法对仲裁机构进行审核。
(八)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根据《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2013年度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任务书的通知》(镇办发〔2013〕40号)文件,2013年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主要目标任务为:
一是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和创建活动;强化法律服务水平,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升公证工作参与县域经济建设力度;二是完善“无缝对接”机制,帮教率达到98%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率;积极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和法治文化街建设;三是协助帮联镇做好集镇综合改造相关工作任务;四是完成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任务;五是完成“双高双普”工作任务;六是完成项目工作、重点项目环境保障工作、招商引资、返乡创业工作、争取专项资金、村级公益事业惠民工程十项建设、生态旅游、四城同创、春秋绿化等经济建设工作任务。七是完成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党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党风廉政、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等各项非经济工作指标。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镇坪县司法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13年,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退休7人,遗属补助1人;内设政办股、人事教育股、法制宣传股、公证律师管理股、基层股、社区矫正股6个股室;下辖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2个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和曾家、洪石、牛头店、城关、钟宝、华坪、小曙河、曙坪、上竹司法所9个派出机构以及1个律师事务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和测算分析情况
2013年,镇坪县司法局部门预算经镇坪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部门预算管理办法,部门经费实行年度包干,自觉增强自主理财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制定本部门经费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确保部门年度收支平衡。
五、机关的预算收支数额情况
按照《镇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3年县级部门预算的函》(镇财预函〔2013〕14号)文件,我单位2013年财政拨款收入209.209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95.6096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13.6000万元。预算支出209.2096万元,其中:1、个人经费176.7056万元;2、公用经费18.9040万元;项目支出13.600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一)人员经费支出176.705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40万元。
(三)项目支出13.6000万元。
附:1.镇坪县司法局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2.镇坪县司法局2013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