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4-0910 | 发布文号: | 2014年第12号 |
公开日期: | 2014-01-26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落实元月15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具体要求,是确保春节期间和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的关键。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行业监管责任以及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节日安全工作方案,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到位。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和值班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建立并落实现场巡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防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停工停产企业要按照行业安全规定检查排查到位、值班值守到位,确保节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抓好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一)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当前及春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交通部门要认真查找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细化预防事故工作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镇村、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公安交警部门要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警上路巡查,以整治“三超一疲劳”为重点,按照“五个一律”要求,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无证照和无资质车辆载客行为,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预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二)狠抓森林防火、消防及供水供电安全。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不留死角;要按照森林防火“五长”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切实将责任落实到组、到户、到田块、到山头;同时,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和特殊人群监管,确保全县森林防火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要把节日重点活动场所和临建设施。烟花燃放场点作为重中之重,逐一排查,严防死守,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水利、电力等部门要加强供水、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生产生活日常秩序。
(三)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各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整治力度,抓好运输环节的安全整治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公安、安监、工商部门加大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户安全检查及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确保全县经营销售安全。同时,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等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燃爆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住建、移民等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和水电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和管理,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严防坠落、坍塌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其他行业(领域)要根据行业安全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认真落实矿山停工停产工作。经贸、安监等部门要认真落实节前煤矿及非煤矿山关停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抓好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停工停产检查和复工复产验收,确保安全停工停产到位。督促矿山企业做好停工停产期间安全值守等工作,严厉打击停工停产期间擅自非法生产、盗采、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企业按时支付工人劳动报酬,杜绝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临近春节,正是消费旺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各镇,工商、质监等部门积极配合,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大力开展农村自备家宴监管,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要抽调得力人员,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七)狠抓特种设备及天燃气监管。质监部门要加大电梯、塔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监管,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住建、质监、消防大队等部门要围绕气化镇坪、液化气站、加油站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为确保春节和春运期间全县安全无事故,上述部门在此期间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办活动不少于4次,由县安委办负责督办各项检查落实工作。
三、严格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各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力量,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现象。要进一步细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坚决做到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县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巡查工作,对各镇、各部门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各镇、各部门将春节值班安排于1月25日前报县政府办和县安委办(县安监局),春节值班期间,每天下午15时前向县政府办和县安委办(县安监局)报告值班情况,联系电话:8822449 8823469。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