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4-0918 发布文号: 2014年第23号
公开日期: 2014-01-28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1.22”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

  当前,正值“春运”高峰期,出行、返乡人员骤增,县内和过境长途客、货车流量增大,加之境内道路条件差,路窄、弯急、坡陡、视线不良,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严峻。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人、车、路、企、管”为重点,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对安全管理责任再落实,对安全隐患再排查整治,全面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密防范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各镇、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采取县、镇、村分级分区负责,分片包段的管理方式,夯实各级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一)交通运管部门要从源头上认真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镇村、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要会同安监、交警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检查,严格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相关要求,督促落实客车出车、出站前的安全例行检查、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等制度。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对全县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通村客车、农村面包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要对辖区内所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做好周边省市过境客车安全监管措施的衔接落实,调整有关客运班线发车时间。凡在辖区内道路运行的9座以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必须在零时至5时落地休息;7座以上客车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对参与春运的营运车辆驾驶员开展认真检查,凡安全培训流于形式、走过场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安装和管理使用、车站安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凡发现有超员、超速行为的客运驾驶员要实行停运,未按要求正常安装、运行卫星动态监控、安检设备的要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带“病”运行。

  (二)县公安、交警要联合交通运管、路政、农机等部门,整合执法资源,集中执法力量,交警全警上路,对S207线、平镇路等主干道实行交警大队领导包路和干警包段责任制,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执法管理力度,确保干线公路道路安全。要以班线客车、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危运车、长途包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为重点,实行固定检查卡和流动卡巡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严整治“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无证照驾驶、农用车载客等突出交通违法问题。交警部门要针对当前客运流量较大的特殊形势,坚持每日研判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工作措施,全力以赴保安全防事故。要联合派出所、镇村,在事故易发多发、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示,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加大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迅速形成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同时要指导各镇管理好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三)各镇要按照县公安交警部门的指导,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合理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严格落实镇领导干部包路,镇村干部和公安派出所、司法干警包抓辖区路段和片区内车辆、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分级分片区包抓监管措施,层层夯实工作责任,依法加强辖区乡村道路的巡查管控,确保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对本辖区所有机动车辆要进行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各类机动车辆状况、驾驶人员和车辆使用情况,并与驾驶人员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夯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宣传教育责任。

  (四)县交通局、公路段、农村公路管理局和各镇负责对所列养的S207线、平镇路等主干道路及全县农村公路和乡村道路,按照道路安全管理规定,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制定落实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小、暂时无法整治的,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管制措施,确保道路安全。对安全隐患大、整治难度大、不具备安全通引的乡村道路一律封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五)安监、农业、住建、教体、文旅广电、工商、气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加强监管和协作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三、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优势,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村组院落会议、宣传车、宣传单、明白卡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坚持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并重,向所有机动车主、驾驶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人人关心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素质和意识,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对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县法制督办室和交安委办公室要采取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均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各镇、各相关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于1月28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