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4-0919 | 发布文号: | 2014年第21号 |
公开日期: | 2014-01-28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入冬以来,我县持续干旱少雨,气温偏高,土壤失墒严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饮水受到影响,同时,林下可燃物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加之春节将至,野外用火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全县仍无有效降水,旱情还将持续发展,全县抗旱和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县抗旱和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抗旱工作
各镇和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的抗旱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解决农业生产和人畜饮水中的供水困难和问题,搞好抗旱服务。水利部门和各镇要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群众加快小型水利设施整修,因地制宜增建应急水源工程,从根本上提高抗旱能力;要把保证群众安全饮水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饮、灌用水调度和管理,严防因用水困难引发群众矛盾。县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人员对全县农作物旱情进行摸排,结合实际制定抗旱方案,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群众搞好农作物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同时抓好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气象部门要集中专家力量,认真做好天气的预测预报,准确及时地发布天气信息,同时密切监测天气变化,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抗旱工作支持力度。民政部门要根据受灾情况,妥善安排受灾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二、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工作职责再明确。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森林防火摆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遇到火情,要亲赴现场指挥扑救;分管领导要到一线抓落实,强化督查抓落实,确保防范责任、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五长”(县长、局长、镇长、村主任、组长或校长或场长)责任制,按照县级领导包镇、帮村部门和镇领导干部包村组、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要求,通过文件、责任状、明白卡等形式把每个村组、每个山头、每块林地的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各镇各涉关部门要按照在1月12日全县森林防火会议上签订的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迅速修改完善并签订下属各村组、站所的目标责任状,把森林防火任务和责任夯实到基层站所、村组社区,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春节前组织对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重点检查各镇各相关单位对“五长”责任制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要严肃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对每起森林火灾都要按照森林火灾“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弄清起火原因,严查肇事者,对防火责任不落实、防火措施不到位、发现隐患不整改、发生火情不作为、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因处置失当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宣传教育再深入。各镇要通过镇、村、组三级干部会议和村组院落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迅速组织镇村干部、镇护林站、村护林员和护林防火相关人员深入林区、村组、厂矿、学校,采用广播、电视、院坝会议、宣传车、明白卡、宣传单、网络、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规、森林防火常识,将森林防火法规制度和防火知识宣传到户、到人,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能力,增强其参与森林防火的自觉性。要突出宣传教育的重点,突出做好对痴聋傻哑低智能人监护人、中小学生及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宣传,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文旅广电部门要在电视台设立森林防火宣传专栏,滚动播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制度和防火警示教育、科普知识,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要在森林景区景点重点区域设立醒目森林防火警示提醒标识,加大游客森林防火管理和知识宣传,杜绝火源进入森林景区景点。教体部门要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将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教育知识传达到每名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杜绝学生玩火弄火引发火灾现象发生。气象部门要加大对森林防火等级预测预报力度,及时为各镇和森林防火部门提供准确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林业、消防等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县防火办要尽快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商,做好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的开通、接入和宣传工作,引导教育群众,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迅速拨打12119报警,切勿擅自进入火场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由县林业局牵头,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配合,近期组织举办一次全县森林防火扑救指挥培训班,重点对各镇、各涉关部门、村组森林防火指挥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一线灭火指挥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火灾扑救和紧急避险知识,强化指挥扑救技能,做到科学决策、科学指挥、科学扑救。
(三)野外火源管控再落实。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组织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工作,堵塞疏漏,消除隐患。各镇各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并立即发布辖区野外“禁火令”,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禁止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对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采取加大林区巡查密度、在交通要道口、重点入山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和警示提醒标识等措施,对过往车辆和行人进行检查,收缴火源、易燃易爆物品和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设备及工具,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管理力度,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转变祭奠观念,改变祭祖方式,鼓励和引导群众在春节、清明节及祭祀节日采用坟头压纸、敬献鲜花等方式文明祭祀,坚决禁止在禁火区域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切实消除野外用火隐患。要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部位防控工作,切实做到防守到位。在除夕、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公安、林业和各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坚决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火纸、鞭炮等物品入山进林。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风景旅游区、林内墓区等重点区域,要全面清理林区可燃物,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巡护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和监测密度,划片包干,设岗定哨,严防死守,确保安全。要加强春耕生产用火安全管理,严格做好隔离、用火值守监控等防火措施,同时严禁“五边地”边燃火,彻底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各镇要加强重点人员监管防线,对辖区内痴聋傻哑低智能人员、流浪人员、中小学生及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要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并全部落实专人监护,夯实监管责任和措施,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排查摸底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于1月27日上报县防火办。对化龙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景区,由各主管部门牵头,建立林业、旅游、化保局和企业业主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责任机制和管理机制,全力确保自然保护区和森林景区防火安全。
(四)应急处置再规范。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森林防火分级响应机制,加大森林火情监测力度,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由县防火办和各镇负责,进一步加强县、镇两级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抓紧检修、补充装备机具,加强培训演练,随时保持临战状态,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和跨区域增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迅速反应,实现“打早、打小、打了”。要切实抓好以村组护林员和林业系统基层站所护林员为主体的森林巡防队伍建设,加大辖区森林巡防力度,突出对重点区域、部位和群众生产生活密集区域的巡防,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火情、报告火情。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各镇、各涉关部门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方针,按火灾规律,科学决策,合力配置力量,做到战术运用得当,扑救效果明显。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等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进入火场扑救,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防止盲目扑火造成人员伤亡。
(五)工作纪律再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区域火险形势和火情动态,确保火情信息的及时传递;发生森林火情后,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做到“有火必报”和“报扑同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与气象部门沟通协调,针对当前高火险形势,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县森林防火督查组要适时到各镇、各涉关部门开展督查工作,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及责任人一律实行通报批评或行政问责。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