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4-0921 发布文号: 2014年第17号
公开日期: 2014-01-29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春节将至,为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结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4〕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提早动员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

  二、加强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一)加强节令性和热销食品监管。食药监管、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糕点、调味品、水饺、元宵及地方特色食品等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督促经营者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对不合格食品一律撤柜下架。

  (二)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食品监管。食药监管、双创、文旅广电等部门要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有所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

  (三)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各镇,食药监管、文旅广电、农业等部门要对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宴席服务队等重点对象,以节令性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进货查验和凉菜制作、生食水产品加工等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防止群众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加强药店和医院药房监管。卫生、食药监管、计生等部门要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GSP认证规定,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违禁药品的行为;要密切配合,对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房及各类涉药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是药品(中药饮片)采购来源、登记台帐、药品贮存、使用情况、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情况等,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五)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督力度。食药监管、卫生、农业、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节令性食品、节日热销食品和常用药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扩大药品和餐饮服务单位快速检测范围。对抽检出的不合格食品药品、检测出的问题样品和筛查出的可疑食品药品,要及时依法调查处置,监督生产经营者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架、撤销,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三、加大打击力度,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一)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快查快办,严格执法,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查,对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注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年货市场、返乡农民工高潮期、节庆展销等春节特色场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加强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守法经营观念。要广泛宣传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措施和成效,提高公众消费信心,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三)及时回应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要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及时受理并协调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维护社会稳定。要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

  四、做好应急值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妥善处理,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信息,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