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4-1113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4〕106号
公开日期: 2014-12-08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坪县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促进我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坪县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 指 挥:于延媚    副县长

  副总指挥:苏怀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龙  英    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冯  骏    县政府法制督办室副主任

  成    员:罗品俊    县住建局局长

  涂世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俊才    县卫生局局长

  吕仁宝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喻传华    县统计局局长

  刘高平    县安监局局长

  陈洪兵    县工商局局长

  梁全忠    县质监局局长

  刘祖本    县公安局副局长

  田延华    县物价局局长

  潘德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徐大均    县教体局副局长

  刘  洋    县消防大队队长

  余  洋    县气象局副局长

  陈  莉    县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县假日旅游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假日办),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广电局,由龙英兼任县假日办主任。(联系电话:8822111,联系人:陈 莉,传真:8822762。)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假日办:负责假日旅游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县政府有关发展假日旅游各项决定;建立高效的假日旅游指挥体系;负责假日旅游的总体调度和假日旅游市场现场指挥,及时处理假日旅游中的突发事件;按时向市假日办上报有关假日旅游的统计信息。

  县文旅广电局:负责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及导游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负责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接待服务工作;做好假日旅游情况调查;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假日期间旅游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加强假日期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置突发涉旅治安事件;负责假日旅游路线的交通疏导和旅游高峰时期重要景区景点周边的车辆安全通行工作;负责开展涉旅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顿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整治无证营运的“黑车”以及客运车辆各种非法营运。

  县卫生局:负责在重点旅游景区(点)建立医疗点和紧急医疗救援系统;负责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旅游重点地区餐饮卫生的检查;负责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假日旅游期间景区景点建筑施工安全;负责加强假日期间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的管理整顿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配合县文旅广电局做好有关假日旅游数据的统计和审核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履职情况。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企业的质量监管;配合县文旅广电局处理有关的消费投诉。

  县质监局:负责做好旅游商品质量、图文标识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景区特种设备的质量技术安全监督,排查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县物价局:负责全县假日旅游期间景区(点)、住宿、车票等方面的价格管理;负责制定假日期间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假日旅游市场价格检查。

  县气象局:负责假日期间的天气预报、地面测报,提供及时、详细的气象信息。

  各镇和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假日旅游各项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及时向县假日办通报有关情况,共同促进全县假日旅游工作的健康发展。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