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5-1206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5〕34号
公开日期: 2015-06-08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有关精神和《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 年)》,按照《陕西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安康市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县各镇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摸清底数,形成部门权责目录,完整、准确地将部门权责的基本内容、运行流程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防止滥用权力。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细化服务流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行政审批行为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督办室、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镇各部门负责)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法定程序。将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实行听证和风险评估。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程序、超越权限决策及决策严重失误等严格追究责任。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制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确保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县政府法制督办室、各镇各部门负责)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涉权涉法文件“逢文必审”,做到“有错必纠”,杜绝违法违规文件出台,继续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定期清理制度,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法制督办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对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的,及时向社会公布。(县政府法制督办室、各镇各部门负责)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整合现有行政执法力量,在城镇管理、食品药品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点评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并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依法依规实施。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县政府法制督办室、各镇各执法部门)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 的执行力度,提高监督效能。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人员,坚决追究责任。(县监察局、各部门负责)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 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利用政府网络平台、电视等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将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并且为行政相对人查询政务信息提供便利。继续开展邀请公民代表参加常务会旁听活动,畅通12345便民热线、县长信箱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回复、严肃查处。(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监察局、各镇各部门负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建立起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形成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督办室、各镇各部门负责)。                   

  八、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争创全国先进单位。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定期开展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周末领导讲法等宣教活动,全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实行领导干部晋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制定政府法制宣传计划,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正面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督办室、各镇各部门负责)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