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03-2015-1227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6-19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开展遴选大学生2015年暑假期间到县政府机关见习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5年暑假大学生到县政府机关参加见习工作。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镇坪县2015年暑假大学生到县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5〕73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大学生暑假到县政府机关见习活动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

  二、时间安排

  2015年6月19日-7月13日  报名遴选

  2015年7月16日-8月21日  学生见习

  三、报名条件

  坚持“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见习大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镇坪籍2012和2013年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2.政治思想积极,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无不良记录。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四、遴选程序

  (一)2015年6月19日16:00以后,报名系统开始接受报名,请关注团县委官方微信平台“镇坪团县委”(微信号:zhenpinggqt),在线填写见习大学生报名表。2015年7月13日18:00,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7月13日18:00。报名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报名人员名单。

  (二)7月14日,进入预选名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4张到团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楼六楼)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取消参加见习资格。

  (三)7月15日,召开大学生暑期到县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见习生分配方案。

  (五)7月16日上午9:00 ,通过资格复审并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到接受单位报到。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见习资格。

  (六)见习期间由接收单位对见习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无不良表现、见习评定合格的大学生由接收单位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发放见习补助1000元/人。

  五、分配管理

  由县人社局草拟见习生分配建议方案,经县大学生暑期到县政府机关见习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见习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由见习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六、有关要求

  (一)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二)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大学生撰写个人见习工作总结,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由见习单位签署鉴定意见后,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大学生见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和工作总结一式四份,留存见习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各一份,学生自行带回所在学校一份。

  镇坪县大学生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附件信息: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