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8-0067-2015-1282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7-10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县级推荐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归口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将进一步增强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质监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继续推进质量兴县战略,加强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继续推进我县标准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保全年特种设备无事故;落实好全年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认真执行监督抽查后处理制度;依法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强民生计量工作,依法打击计量违法行为。

  三、单位性质、人员及资产情况

  镇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属政府组成部门,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有在编在岗人员10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2名,退休人员3名,单位有固定资产134.65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说明

  我局主要负责全县质量、标准、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单位经费主要为县级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单位运转、业务开展和日常办公等。单位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控制数进行编排。其中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参照2014年财政上卡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以及在职上卡人员和未上卡人员改革性补贴实际发生额进行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在根据单位档次和人员编制数进行核定,其中2015年“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拟支出金额严格控制在标准公用经费的40%以下,并在2014年度单位实际支出的基础上压缩15%确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预算实际批复金额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根据2014年财政上卡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生活补贴、离退休上卡改革性补贴的实际发生额,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数的实际发生额进行编制。专项及发展支出根据县财政局2015年安排我局的预算支出总额,结合2014年项目实施情况,以及2015年主要目标任务进行测算编报。

  五、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预算总收入1025921元,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51421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4500元;总支出1025921元,包括个人经费72192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00元,专项及发展支出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