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35-2015-1300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5〕95号 |
公开日期: | 2015-07-16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
镇坪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为认真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要求,结合我县山洪灾害防御现状,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有效防御山洪灾害的发生,一旦灾情发生后,采取不同于一般日常工作程序的紧急行动措施,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扎实有效地开展应急抢险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确保防御工作有序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防御对象不包括《镇坪县防洪预案》中已做防御的区域,主要针对城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各镇负责管辖区内山洪灾害预案的编制和防御工作。
三、全县危险区域及包抓责任人划分
(一)城关镇(含县城区域)。
1.应家坪社区。应家坪加油站旁大槽沟,威胁加油站及住户1户,2人,5间房屋。包抓责任人为本单位主要领导,无单位的住户居民由城关镇镇长张军负责。
2.蔬菜村康熙沟。威胁11户,37人, 60间房屋。包抓责任人为城关镇镇长张军。
3.石砦电站旁电站湾沟。石砦电站旁电站湾山沟共6户,17人,30间房屋。包抓责任人为本单位主要领导,无单位的住户居民由城关镇副镇长龚文智负责。
4.城关镇小河村。威胁小河沿线住户19户,60人,79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副镇长肖绪松。
5.联盟村。威胁住户5户17人25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党委副书记丁伟。
6.竹溪河社区。竹溪河滑坡侧沟威胁住户11户,28人,50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武装部长冉烽。
7.城关信用社旁沟。威胁城关信用社单位1个,及住户5户,20人,房屋30间。包抓责任人为本单位主要领导,无单位的住户居民由城关镇武装部长冉烽负责。
8.原白家辖区。涉及8个村9处危险点,危及41户159人207间房屋。其中:白坪村2处危及3户9人18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副镇长龚文智;青坪村1处危及6户23人25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党委书记陆翔;竹节溪村1处危及15户57人90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武装部长冉烽;友谊村1处危及2户4人8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武装部长冉烽;茶店村1处危及6户29人25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镇长张军;新庄村1处危及5户21人25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镇长张军;坪宝村1处2户8人8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镇长张军;七坪村1处2户8人8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党委副书记丁伟。
9.文彩村。威胁住户1户1人7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副镇长龚文智。
10.新华村。威胁住户22户68人110间房屋。包抓领导为城关镇镇长张军。
(二)其它各镇。各镇山洪危险区域防御工作必须由各镇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包抓,在各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予以明确。
1.华坪镇。辖区山洪危险区域涉及4个村24处140户472人。其中尖山坪村7处28户87人,团结村5处40户145人,渝龙村5处35户121人,三坝村7处37户119人。
2.钟宝镇。辖区山洪危险区域涉及11个村24处32户101人。其中旧城村4处危及5户14人,干洲河村2处危及2户5人,新坪村3处危及4户14人,三坪村1处危及2户5人,关庙村5处危及8户29人,东风村1处危及1户2人,青林村2处危及2户6人,得胜村3处危及4户16人,金岭村1处危及2户4人,民主村1处危及1户3人,朝阳村1处危及1户3人。
3.曙坪镇。辖区山洪危险区域涉及7个村41处,危及67户209人。其中双坪村6处危及9户37人,大树村4处危及4户12人,兴隆村5处危及12户36人,联合村9处危及23户82人,桃园村4处危及7户17人,代安村5处危及7户18人,阳安村5处危及5户7人。两个集中区是联合村客生河电站厂房、双坪村委会。
4.小曙河镇。辖区山洪危险区域涉及8个村27处危及40户134人。其中中坝村6处8户34人,和坪村5处6户21人,战斗村1处2户4人,门楼村3处6户15人,亮垭村1处3户6人,中坪村4处3户8人,安坪村7处12户43人。
5.上竹镇。辖区危险区涉及6个村18处,危及29户71人。其中松坪村4处危及9户18人,中心村2处危及4户5人,湘坪村1处危及2户3人,大坝村4处危及7户14人,庙坝村5处危及8户24人,发龙村2处危及2户7人。
6.牛头店镇。辖区山洪危险区域涉及7个村21处,危及182户535人456间房屋。其中:白珠村1处危及9户24人21间房屋;水晶坪村1处危及3户14人12间房屋;前进村2处危及9户27人9间房屋;国庆村6处危及54户128人180间房屋;先锋村5处危及20户64人30间房屋;红星村2处危及13户40人28间房屋;竹叶村5处74户238人149间房屋。
7.洪石镇。辖区山洪涉及7个村11处,危及42户160人168间房屋。其中:五星村2处危及11户45人23间房屋;千山村2处3户9人7间房屋;胜利村1处5户14人14间房屋;大堰村1处7户26人58间房屋;洪阳村2处4户12人17间房屋;仁河村1处8户32人23间房屋;云雾村2处4户22人16间房屋。
8.曾家镇。镇内山洪危险区域涉及四个集中区,9个村、共30处,危及133户665人。向阳村2处5户24人20间房屋,光华村3处8户50人41间房屋,阳河村6处41户207人157间房屋,琉璃村5处15户11人60间房屋,金坪村5处45户228人220间房屋,宏伟村1处4户15人12间房屋,星明村4处8户60人24间房屋,文溪村2处7户26人23间房屋,花坪村1处危及5户18人42户14间房屋;四个集中区是镇政府、曾家中学、曾家小学区和琉璃村集镇区。
四、山洪灾害转移安置
山洪灾害防御坚持属地负责制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一)城区(含城关镇)山洪灾害转移安置。牵头责任单位为城关镇人民政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城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威胁区域按片区划分,按片区院落落实包抓部门和责任人。一旦灾情发生,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受灾区域单位负责人和包抓领导共同组织撤离安置。转移安置预案与城区防洪预案相统一。
(二)其他各镇山洪灾害转移安置。牵头责任单位为各镇人民政府,转移安置由各镇在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予以明确。
五、防御措施
一是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各行政区域山洪灾害管理机构,实行领导包抓负责制。二是制定适合于本地的具体的山洪灾害防治细则,使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到有本可依,同时通过不同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使人们深刻了解山洪灾害的危害性,提高全民对山洪灾害的认识。三是加强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山洪灾害进行监测与趋势预报,同时结合气象水文进行长、中、短期和临时预报。四是组织成立各级山洪灾害防御抢险队伍和专家组,完善群防群测网络建设。落实监测人员,做好防御预案,签订责任状,提高全民防灾抢险意识;五是在山洪灾害易发季节,提前组织人员对山洪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认真排查,消除人为不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威胁群众住户安全的隐患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该搬迁的立即组织搬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六是对山洪灾害多发、易发区落实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加强日夜巡查,扎实搞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对隐瞒漏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全县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
全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贺中原(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总指挥:张 昆 丁 涛 杨立刚
成员单位:政府办、人武部、水利局、住建局、监察局、民政局、农业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广电局、国土资源局、经贸局、教体局、卫生局、交警大队、电信公司、电力局、气象局、公路段、消防大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民爆公司和各镇人民政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彭长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在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予以明确,并报至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七、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抢险相关工作。
人武部:组织武警部队和民兵搞好抗洪抢险实战演练,开展抗洪抢险救灾,营救遇险被困群众,转移物资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水利局:负责全县城乡防洪、排涝等工作的行业管理和设备管理;抓好水毁工程修复,落实河道管理及清障,确保行洪安全。负责灾后供水工作。
住建局:负责城区防洪、排涝路灯等设施安全,负责城镇建设规划、防洪排涝设施的规划和审批把关,协助防汛部门做好城区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监察局:负责对防汛工作落实及应急抢险救灾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的违纪处理工作。
民政局:负责灾民的安置和生活救济工作,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做好救灾物资的筹集、调拨。
农业局:掌握农业旱、涝情况,引导农民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减轻洪、旱灾害。指导灾民恢复生产,弥补损失。
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资金及赈济灾民资金的调度,抢险救灾资金安排及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防洪工程建设和防汛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公路畅通,优先运送救灾抢险物资和人员,若遇紧急撤离时,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调集运输车辆。负责清除修路造成河道阻塞的废渣,确保行洪畅通。
文旅广电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宣传报道,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及时准确地按照指挥部发出的指令或汛情信息予以公布,保证防汛备用喇叭畅通,宣传报道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的好人好事、播放防汛抢险警示标语。
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把关工作,严禁在受洪水、滑坡和泥石流威胁的区域批地建房,或从事其他开发建设活动。负责基层下属单位的防汛工作。
公安局:负责紧急期间的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负责机关及国家重要财产、档案、文物的安全保卫,联系武警部队,组织公安干警,实施抢险救援,打击偷窃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分子。对拒不服从撤离的群众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撤离到位。
经贸局:负责全县工矿企业的防汛组织领导工作,组建工矿企业抗洪抢险应急分队,负责工矿企业的抢险救灾;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组织指导受灾工矿企业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教体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危房、校舍监管及本系统防汛抢险工作的行业管理,做好灾害性天气学生到校、回家路途的安全组织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卫生局:保证救护、防疫设备的正常运行,实施抢险中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作和受灾区疫情防疫。负责本系统下属单位的防汛工作。
交警大队:负责防汛抢险和危险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气象局: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和适时雨情、旱情。遇有灾害性天气和重大雨、旱情,在向县委、县政府、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还应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负责防汛气象知识宣传,负责三日气象信息的手机短信发布。
电力局:负责全县防汛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保证防汛指挥机关和抗洪抢险指令发出单位的正常供电。
消防大队:负责防汛抢险易燃、易爆器材管理维护,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及处置化学危险品泄漏等其他一些工作任务。
公路段:负责防汛抢险区域的水毁公路抢通恢复,保障抢险队伍和物资的运输通畅。
民爆公司:负责提供防汛所需民爆物资。
电信、移动、联通和网络公司:负责境内通讯设施安全及维护,确保防汛指挥机关和各级政府通讯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抗旱信息,不得因通讯中断而贻误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镇长为对辖区内防汛工作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