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65-2015-1373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5〕90号
公开日期: 2015-07-29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2015年度镇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暨各镇便民服务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镇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和各镇便民服务大厅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进驻单位:发改局、教体局、经贸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公证处)、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房管、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广电局、卫生局、计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安监局、扶贫开发局、移民开发局、招商局、科技局、粮食局、物价局、交警队、农业局、林业局、盐务局、气象局、地税局、国税局、公路段、电力局、人保公司、人寿公司、邮政局、邮政银行、农业银行、信用联社、消防大队、养老经办中心、天然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人防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烟草公司、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各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对各进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的具体考核内容按业务技能、工作实绩、审批管理、收费管理、评议及投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细则及赋分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对各进驻单位、各镇的考核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分值100分。

  (二)日常考核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年度考核由县考核办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进驻单位或镇综合目标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作为推荐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本办法由镇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