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8-0067-2015-1494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9-07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住建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廉租房政策及规划,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廉租房资金安排和使用,并组织实施廉租房建设工作。    2.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组织拟定公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直管公房管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及规划管理,负责城乡一体化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规划的编制报批,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等具体规划审批和实施;负责颁发“一书两证”;指导镇村规划、小区规划的审查和报批;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4.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负责审批房地产预售许可、颁发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负责产权产籍管理,依法审查和确认城市房屋所有权及其发证;组织制定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组织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5.承担城市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道路、供水、排水、供气、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企业资质初审以及内涝防治和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市容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承担县城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6.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7.推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8.负责对各类房屋建设及附属设施的建造及与其配套的管道、线路、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认定从事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工程建设管理。 9.负责组织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 10.指导全县城市建设;负责城镇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市容及环卫工作。 11.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拟定村庄和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一体化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及重点镇建设工作。 1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 13.负责城市绿化工作,承担县城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和园林城市创建与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绿化园林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14.负责城市建设监察工作,承担城市市政、绿化、房地产及市容管理监察工作,指导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工作。 15.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公用项目、城市维护项目、城市绿化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的造价审查工作。 16.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基金监管、规划指导和建设工程中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管理及节能建筑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的实施情况,承担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认证及淘汰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县住建局局机关在职编制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执行编制2人,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17人。离退休干部8人。。

  附:1、镇坪县住建局2014年收支决算表

  2、镇坪县住建局2014年三公经费表

附件信息:

镇坪县住建局2014年收支决算表

镇坪县住建局2014年三公经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