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5-1512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5〕124号
公开日期: 2015-09-10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商洛市山阳县山体滑坡和天津港爆炸事故两起灾难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社会负面影响巨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彻查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当前,正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县灾害易发多发的基本县情,从近期我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在思想上保持高度清醒,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红线思维、底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畏难情绪,切实增强做好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握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全县平稳度汛,有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防范排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各类防汛责任制,层层夯实包抓责任,逐级落实主要河沟、城镇、水库、道路等防汛重点部位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的责任,继续保持“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方参与”的防汛工作良好格局。落实“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转移”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机制,进一步抓好“情况掌握到户、预警信息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防汛包抓工作“三到户”措施。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警方案,落实片区分包、专人监测、联户叫醒、发放明白卡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巡查,超前防范,提早预警。对全县174处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排查,对有险情发生可能的隐患点,在向受威胁单位、群众发放“两卡”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确定监测预警人员,做到 24 小时密切监测。对城镇、医院、学校、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国道、省道、村道等公路沿线(重点是平镇公路、曙桃路等在建公路),重大工程项目和产业园区施工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有灾害发生迹象以及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通信联络、抢险救灾等措施。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或地段,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科学划定危险区,制定防治措施。突出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逐矿检查工棚区、生活区安全,特别加强对边坡、采空区、塌陷区、临河临崖区的监测,凡处于危险区域的,一律撤离人员,确保人员安全。对停产的矿山,要落实好值守监控人员和措施,加强尾矿库巡查检查和监测监控责任落实。加强对驾驶员汛期及夏季运输安全的安全教育,加大灾害性天气预警管控,确保车辆安全运营。要加强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的监测,消除路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以防洪水、防垮塌、防滑坡、防泥石流等为重点,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企业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提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 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坚决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

  三、坚持铁腕执法,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 12 月底,在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本次行动范围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具体由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自查自纠。县安委办负责做好督查督办、突击检查、信息收集及通报工作。要突出农村、山区、景区及在建道路等重点路段,加大路面执法巡查,对接送学生车辆、危化车辆、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实行逢车必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重点加强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坚决落实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高温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矿区,细致排查治理隐患;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线路、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电力设施等各行业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

  四、认真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镇、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推动县、镇、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四级四覆盖、四落实四到位。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大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本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强化企业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严格依法依纪,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强化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加大安监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违法非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实施“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措施,坚决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案件,追究刑事责任;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工作不落实、领导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六、加强安全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镇、各部门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及物资装备,明确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及时全面掌握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亲临一线,做好事态控制、事故救援等工作。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8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