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5-1517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5〕132号 |
公开日期: | 2015-09-10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快全县扶残助残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让残疾人更多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继续为全市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87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2015年继续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对全县一级视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护理补贴。
二、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对65名城镇和农村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三、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和居家安养补助项目
对55名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安养补助,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方式,为其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等服务。
四、实施助听器适配项目
为50余名听力残疾人配发助听器。
五、实施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配发辅助器具100件,为贫困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5例。
六、实施白内障复明康复服务
为15名白内障患者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成果。
七、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
为8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救助,为30名重度精神病残疾人实施住院康复治疗。
八、实施贫困残疾学生助学项目
为11名贫困残疾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今年考取并报到就读的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残疾人子女给予资助,按本科5000元、专科4000元、中专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九、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
对部分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扶持,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养殖、种植和参与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产业化经营。
十、加快推进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
继续实施7个镇、4个社区、58个行政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在落实待遇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专职委员作用,做好后进村的整改工作。
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各自实际,千方百计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心尽力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