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5-1518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5〕133号 |
公开日期: | 2015-09-10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2015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0日
镇坪县2015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六次全委会和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科学引导产业集聚,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来投资,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招商项目策划包装的数量和质量、当年新招商引进项目的个数和当年到位资金两个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认定的范围
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是指县域外企业法人、自然人和镇坪籍人士返乡2015年在县域内投资新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投资方向的生产性、经营性及城市建设项目,包括股权转让、承包、兼并、租赁、收购企业的投资项目。不含矿产开发、小水电开发项目。
中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社会公益类项目扶持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不纳入考核范围。
四、考核依据
以县委、县政府下达到各镇各政府部门的招商引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为依据,进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办法及计分标准
根据考核内容,满分为100分。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得基础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减分,超额完成任务不加分。
(一)招商项目策划包装的数量和质量(20分)
对项目策划包装数量任务赋2分,按完成任务的比例得分。对项目资料质量要求赋18分(其中:包装项目资料的质量达到项目简介深度赋4分,按完成数量任务的比例得分;包装项目资料质量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赋10分,按完成数量任务的比例得分;包装项目资料质量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的赋18分,按完成数量任务的比例得分。)
(二)新招商引进项目的个数和到位资金(60分)
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独立新引进1个以上招商项目赋8分;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赋3分;完成招商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赋8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赋3分;完成税务登记赋3分;项目图片资料赋2分;提交县域内金融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到帐凭证、进账单、产品购置单赋33分,按完成数量任务的比例得分。
一个新招商引进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招商的,依据联合招商单位协商一致的到位资金分配方案计算得分,联合招商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
(三)援建项目个数和援建到位资金(20分)
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要对本年度对应援建落地项目进行支援性项目安排和资金援建安排,促进招商项目建设进度。并于年初将单位援建企业名单报送招商局,年底根据各镇、各部门报送援建企业完成情况核实后予以赋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到2015年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本考核办法由县招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