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5-1519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5〕134号
公开日期: 2015-09-10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南江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南江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

镇坪县南江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河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大县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提升城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实现“堤固流畅、河洁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科学规划、标本兼治、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建堤固坝、生态修复、落实管护等措施,大力开展南江河县城段河道治理,提高河道防洪标准,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和景观水平,实现堤固流畅、河洁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生态宜居,不断提升城区人居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县城段河道治理目标分为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短期目标(2015-2016)为:实现河道通畅,无垃圾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黑臭现象明显降低或基本消除。长期目标(2017-2020)为:采用多元化筹资、分步建设的方式,实施建堤固坝、植树绿化、控源截污、清洁管护等多措并举,实现堤固流畅、河洁水清、岸绿景美。相应地,整个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2016年):通过疏浚清淤、整治垃圾、清除城区河岸沿线垃圾和堆积物、搭建物和构筑物,清理河面漂浮物、废弃物及其他障碍物,扎实开展城区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同时,加快推进县城堤防的修复与新建工程。

  第二阶段(2017-2020年):在实现第一步目标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以城区堤防建设及生态修复为主,加快城区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加快绿化植树生态修复工作,强化管护,加大宣传和保洁,到2018年基本实现“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三、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河道采砂整治。一是严格执行禁采区制度。南江河县城段(黄龙潭大桥—樟树潭电站库区大坝)河道砂石资源实行全面禁采。二是对城区河道制砂、制砖厂深入现场查图纸、看资料、验资质、查许可,根据“证照”齐全的原则进行清理整治,对无证采砂的,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三是对原采挖河段遗留的弃料河障、坑潭河槽限期清障回填,所有弃料堆体必须全部清除,达到感官比较平整、河道顺畅整洁的目的。

  (二)河道环境卫生整治。一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根据“四城同创”在城区所辖的河道沟溪水域责任区范围内,采取部门、社区包段治理,对各自辖区内河道(溪流)沿线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二是依法打击乱倾倒、乱堆放各类垃圾和乱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处置垃圾污水行为,杜绝沿河乱堆、乱倒、乱搭、乱建。四是建立健全河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开展河道保洁工作,有效提升南江河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和流域水质。

  (三)河道清淤疏浚整治。一是科学制定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县水利局向有关责任方下达清障通知书,明确责任分工、限期监督清理到位。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分类处置的工作要求,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做好河道区域内土地整理、矿山废弃矿渣清障工作,配合做好河道清障范围的界定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区重点市政设施项目建设及河道内违法违章工程形成的建筑垃圾倾倒河道的清障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河道内违法违章阻水桥梁及道路等建设的清障工作;县农业局负责督促河道内违法违章农业设施和养殖场所等建设的清障工作;城关镇政府负责对河道实行日常监管,并加强巡查检查,配合县水利局对本区域内违法违章阻水物进行排查,对新产生的障碍物及时向县水利局进行沟通反馈。

  (四)加强河道管理。一是依据《县城防洪规划》,强化与住建、国土等部门配合,严格规划审批流程管理,切实加强河道两岸立面控制。二是排查涉河在建项目审批情况,杜绝河道行洪安全隐患,加大涉河违章建筑执法处理力度。三是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五)加大城区堤防建设力度。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投资,对原有堤防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提升县城防洪能力和等级,确保城区防洪保安和人民安居乐业。

  (六)实施河岸植树绿化工程。按照建设园林城市的总体要求,结合镇坪实际,选择适宜树种,在堤防护岸及河道两旁栽植绿化苗木,实现“水清岸绿”的建设目标。

  四、组织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应充分认识实施城区河道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之中。县上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贺中原任组长的镇坪县南江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水利局、住建局、国土局、农业局、环保局和城关镇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县城河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推动城区河道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城河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城河道综合整治的计划制定、方案实施、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河道整治方案的制定、经费测算、清淤疏浚工程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住建局负责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河面河岸保洁、环卫督查和违章建筑处置等工作;林业局负责沿河绿化的规划布局;环保局负责河道环境整治督查、河道水质监测和沿河地段环保执法等工作;城关镇负责做好辖区内河道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矛盾协调,以及沿沟河两岸的河道河岸的长效保洁等工作。

  (三)广泛宣传引导。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对县城河道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为城区河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定期公布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道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