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5-1606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5〕168号
公开日期: 2015-10-30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镇坪县优化投资环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安发〔2015〕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镇坪县优化投资环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奋力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一)召集人:常务副县长;

  (二)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司法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林科技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计局、县移民开发局、县招商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职责分工:

  1.召集人职责:负责审定县优化投资环境办公室提交的议题,决定部门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主持部门联席会议,并对协商的议题作出处理决定。

  2.县政府办公室职责:负责审查成员单位提交的议题,并及时向召集人提交审查合格的议题;负责召开会议的相关工作;负责审定、印发会议纪要;负责督促检查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

  3.成员单位职责:协商讨论中心议题,遵守执行会议纪要;及时反馈新情况、新问题;有中心议题的成员单位负责在会议召开前将议题印发给各成员单位,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按程序送审发文。

  三、工作制度

  部门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索、解决全县投资环境中的重大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末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每次部门联席会议都必须有明确的中心议题。提交中心议题的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15日。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