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5-1625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5-11-06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镇坪县小曙河镇人民政府属于政府机关,属财政统一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小曙河镇机关设置“四办一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农业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财政所。内属中心站4个,即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化综合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同时设立一个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核定行政编制20个,事业编制16个,总编制36个,现在编31人,实际在岗31人(截止2014年7月1日);退休人员6人、遗嘱精退人员4人、炊事员1人。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管委及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4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按照《镇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4年本级部门预算的函》(镇财函〔2014〕35号)文件,我单位2014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03.85万元。1、决算支出415.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9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05万元;项目支出:68.62万元。)2、三公经费:支出12.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3万元;公务接待费:7.34万元。)
附表:小曙河镇人民政府2014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