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5-1646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5〕182号
公开日期: 2015-12-02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镇坪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镇坪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为全国“两会”以及重大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10月31日前)。各镇,各行业部门要认真分析本镇、本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形势,查找消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前)。各镇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和督导,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各部门、行业系统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部门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抓好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镇、各行业部门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自下而上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12月10日前由消委会将分析评估情况专题报告报县政府。

  2.收官“十二五”,启动“十三五”。年底前,根据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及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任务。各镇及发改、住建等部门,要根据县城和集镇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的实际需求,依照标准、综合评估,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基地、消防力量等内容。各镇加快建立专职消防队伍,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建设任务。

  3.实施网格防控。推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中央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合理划分网格,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县城规划区和5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年底前建成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

  4.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机制。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联防联动工作制度,划定范围,明确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开展区域应急联防能力。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装备,有条件的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5.落实“六加一”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底前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二)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2)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是否明确,镇政府是否向县政府报备。

  (3)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等问题。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

  3.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

  4.城市大型综合体。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避难走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儿童娱乐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餐饮厨房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问题。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推动落实行业、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县电视台和各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策划消防宣传活动,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结合“119”消防日活动,针对我县“小火高发”、“小火亡人”、“小火大灾”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农村、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县消防、住建、人社、教体、安监等部门要依托自身培训平台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拓宽培训覆盖面。各级各部门要带头推动完成“陕西镇坪消防”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任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时,全县关注人群达到5000人。

  (四)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各相关部门落实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完善联动工作预案,充分发挥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作用,确保在发生火灾和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协调灭火、救援、防护、侦检、洗消和吊车、挖掘机等装备和药剂,一旦需要能够快速调运,确保科学指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保障参战消防官兵安全。县住建、水利等部门要开展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县消防大队要做好消火栓、车辆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切实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效扑救处置。

  (五)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紧盯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加强对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县消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要认真分析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长、安监局长任副组长,各镇、各部门消防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负责对各镇和各部门、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及时收集上报各阶段工作信息。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本级、本行业监管责任,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对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突出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县住建、民政、市场监管、文广旅游、教体、卫计、经贸、安监、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动员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镇要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发动综治办、居(村)委会、专(兼)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三)紧密结合实际。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冬春火灾防控整体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县公安、消防要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工作重点,严格执行“六个必须”,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各镇、各防火重点单位请每月20日前及时上报当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县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的信息上报和资料收集工作,在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