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5-1660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5〕187号
公开日期: 2015-12-18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发展县城夜间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发展县城夜间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6日

  镇坪县发展县城夜间经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繁荣县城夜间经济,增强夜间消费对县域经济的拉动作用,推动城市发展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切实发挥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市场运作和企业主体作用。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意见》(安政发〔2015〕22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2至3年的努力,在县城城区建成包括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具有一定品位及规模的专业或综合类大型夜间经济示范区4个,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10个以上,初步形成规划合理、设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引导夜市消费。创新夜市经济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新型业态,引领新型消费。支持购物、餐饮、娱乐、文化、休闲、洗浴、美发美容等行业延长营业时间,营造夜间消费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夜市创建活动,丰富夜市市场。鼓励百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开展丰富多彩夜间营业活动,满足和方便居民夜间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夜间旅游、体育健身、文化娱乐活动,促进公共文化场馆延时开放,丰富夜间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夜市消费活力,带动夜间经济发展。

  (二)科学规划夜市街区。按照城市规划、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和城市管理规定,合理布局建设夜市街区,研究制定夜市街区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具体实施方案。夜市街区规划设置要有利于人气聚集,以不影响公共安全、不影响道路通行、不扰民为前提。坚持高起点规划建设,树立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着力打造品牌夜市街区。将夜市街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相结合,鼓励在新建居民小区周边规划建设夜市街区,强化商贸配套服务功能。加快现有夜市的改造提升,通过调整夜市业态,扩张经营规模,加强规范管理,打造一批条件好、特色鲜明、有一定知名度的夜市街区。鼓励现有美食街进一步完善配套功能,丰富经营业态,延长营业时间,打造美食夜市。

  (三)完善夜市配套设施。加强夜市整体环境建设,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全面提高净化、绿化、美化水平。配套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市政、环卫设施,加强日常清洁管理,保持夜市环境整洁,防止噪声、油烟等污染。完善夜市布局、交通、卫生、消防、安全警示等各类标志标牌和咨询服务点、车辆停靠点、公共停车场、换乘点等配套设施。

  三、实施内容

  坚持突出特色,有序推进,以现有设施现状为基础,以镇坪县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依据,不同夜市街区定位不同、特点各异,在建筑样式、商品结构、服务内容、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目标客群等方面突出专业性和针对性,实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南江南路商业区(医院大桥头——三桥头)。作为县城商业中心区。该区域现有各类门店156家,其中超市3个、服装店38个、专卖店7个、餐饮店8个。该区域以规范与培育为重点,调整业态,完善功能,提升消费档次,营造区域商业氛围,通过业态结构调整,打造镇坪商业门户形象,提升城市内涵。南江南路商业区重点改造大型商业设施、各类商业店面、咖啡酒吧等休闲店面以及各类小商品与旅游商品店面,逐步打造成县城商业步行街,以增强商业核心区的规模效应。

  (二)老街好吃一条街。作为县城小吃中心区。该区域现有门店40个,其中各色餐饮店38个,特色小吃已初具雏形,建设小吃一条街有较好基础。该区域重点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原有门店基础上实施风貌改造,调整经营结构,突出地方特色,打造县城居民夜间餐饮消费场所,形成以经营地方特色小吃为核心的餐饮一条街。

  (三)滨河路休闲餐饮服务区。作为县城餐饮住宿中心区。该区域现有各类门店112个,可容纳300人住宿,其中餐饮类17个、超市1个、建材专营店16个、其他零售店面43个,同时尚有35个店面待开发。该区域依托现有的南江虹桥、滨河广场、栈道等载体和相对集中的宾馆服务业等,通过调整引导、规范培育,逐步建设成集县城休闲、餐饮、住宿、烧烤为主的服务区。

  (四)栈道步行文化休闲长廊。作为县城文化休闲中心区。南江河栈道是具有镇坪特色的文化休闲建筑,该区域定位应在满足县城居民文化休闲生活的同时,依托自然独特的山水人文优势,结合不断延伸的栈道联通建设,规划建设旅游观、文化休闲场所。通过对现有的栈道毗邻住户统一规划、规范改造,建设具有镇坪特色的标志性建筑,打造以栈道为载体的区域性文化休闲长廊。

  四、工作重点

  (一)延长营业时间,促进夜间消费。县城区域确定的夜间经济实施区域,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区域内所有商贸流通企业与店面逐步推行延时经营。各实施企业与店面要完善服务设施,增加夜间消费品种,开展丰富的夜间经济活动。

  (二)提倡休闲娱乐,繁荣夜间文化。充分利用社区、公园、广场和栈道等现有设施,开展各具特色的经常性夜间文化演出、节日庆典演出、社区居民文体活动等,营造浓厚的夜间文化环境。积极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和展览活动,集聚夜间城市的人气、商气和财气。组织经常性的、不间断的、群众性的夜间文娱健身活动,满足市民夜间健身娱乐的需求。

  (三)规范综合管理,提供要素保障。积极做好夜间经济实施街区周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2016年内解决街边停车问题;栈道长廊要着重在清除违章建筑、完善后续联通建设等方面着手,实行有规划的开发建设;老街好吃一条街着重在卫生环境和整体规范等硬件设施上下功夫,提升整条街道的外观形象;增设警务值勤点,配备并加强巡警警力,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治安秩序;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公厕、垃圾收集站、果品箱等环卫设施和给排水设施;组织专门的城市环卫队伍,增强夜间经济重点街区的环卫管理。

  (四)推进亮化工程,打造精美县城。住建部门要根据发展夜间经济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县城亮化工程,优化县城夜景亮化工作实施方案,对夜间经济实施街区及其周边的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物进行集中亮化美化,增设照明设施,提高照明亮度。重点夜间经济街区的亮化工程和企业、店面以及街边的灯饰广告纳入城市夜景统一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坪县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经贸、教体、公安、财政、人社、国土、住建、文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双创、国税、地税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由县经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夜间经济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督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各项发展工作。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夜间经济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和监管工作,凡审查合格的经营主体方可在相关监管部门享受夜间经济优惠政策。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迅速制定出台发展夜间经济优惠政策,落实具体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经贸局负责制定发展夜间经济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明确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开展夜市街区评定工作,统筹推动夜市街区建设和发展。县发改局要把发展夜间经济纳入“十三五”规划,负责项目统筹和申报。县教体局负责推进文化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重大体育赛事和形式多样的文娱健身活动。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夜间治安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疏导夜间交通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从资金保障上对夜间经济发展给予重点支持。县人社局负责夜市街区创业就业人员培训及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对夜间经济发展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城市产业布局的规划和调整,做好对夜间经济区外摊点的取缔管理工作,负责夜景照明、城市亮化、美化和停车场、公共交通配套建设。县文广旅游局负责将品牌夜市街区纳入旅游精品线路,加强宣传营销,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引导健康时尚的夜间生活方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特色街区、夜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进入夜市街区的经营商户进行审核,按规定核发《营业执照》,维护夜市市场秩序,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县综合执法办要加强对规划的4个夜间经济区的管理,着重整合归集夜间烧烤、小吃、小商品销售等摊位,规范采用制式可移动设施,分区设置,分类经营,以方便居民消费。县双创办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摊撤场清,保证经营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对发展夜间经济的市场主体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减免。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意见》(安政发〔2015〕22号)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县发改、住建、经贸、文广旅游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相应的项目配套资金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县财政自2016年起每年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安排部分引导资金,支持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