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0-1700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5〕212号
公开日期: 2016-01-13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编委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办)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镇坪县委、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镇字〔2015〕16号)要求,设立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办),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中、省、市、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县信访局的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县信访局牌子。

  (四)将县法制办的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县法制办牌子。

  二、主要职责

  职能调整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事务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镇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镇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八)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组织办理县人代会议案,县及县以上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县及县以上政协委员的提案。

  (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镇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县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协助和安排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办公室对口的接待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驻外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县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

  (十五)承担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内设1个副科级行政机构,即:应急管理办公室;6 个股室,即:政办股、综合股、事务股、机要股、信访接待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一)内设副科级行政机构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县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理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县应急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事项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股室

  1.政办股。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的拟稿、审核和县政府分管领导讲话的起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批示督办落实;负责县政府各类办公会议的组织、材料准备、记录和纪要编发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日常工作安排、衔接、调研、督办及政务服务工作,做好下级部门请示办理事项的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来信来访转办工作;负责政务调查、政务学习组织工作;负责做好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综合股。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名义发文的登记、送签、制发、印刷、归档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县长办公会、县长碰头会、专项问题办公会议和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相关会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协调联系;负责各类文件、材料和书籍的分发、报刊杂志等邮件的订阅和分发工作;负责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登记、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报告、报表等的收集整理工作;承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事务股。遵守财经纪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做好资金调度和管理工作;做好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加强采购管理,厉行节约;做好办公室各类后勤接待,并做好统计,建好台帐;统筹安排,做好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用车调度,按要求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年审等工作,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与和管理,每月公布考勤记录,加强燃料管理;加强大楼水电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机要股。做好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文件收发、传递工作;做好中、省、市、县、各镇发至县政府各类文件、传真的登记、分送、保管工作;做好中、省、市、县政府、政府办各种公文、内部刊物等应保存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归档、借阅、清退、销毁工作;做好人民群众给县政府来信的转办工作;做好防汛防滑等特殊时段及节假日的全天24小时机要值班工作;做好县政府和政府办有关印章及介绍信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好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信访接待办公室。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处理辖区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形势,开展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承办、督办中省市县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向镇和县直部门转(交)办信访事项和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和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跨部门的重要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事件;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检查督促信访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评各镇和县直部门的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交流各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对信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变化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负责信访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上报,对信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负责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的来信处理工作和人民来访接待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法制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县政府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任务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执法证件管理、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参与上级行政立法调研工作,组织立法草案修改意见的征询、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各镇、县直各部门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办)机关行政编制20 名,其中主任1 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1 正2副)。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在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办)设2名科级信访督查专员。

  五、其它事项

  (一)“双创办”人事关系挂靠县政府办公室。

  (二)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督查室、信息中心(县人民政府网站)。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