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0-1720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5〕233号 |
公开日期: | 2016-01-13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编委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镇坪县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镇坪县委、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镇字〔2015〕16号)要求,设立镇坪县扶贫开发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中、省、市、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精准扶贫信息化建设相关职能。
二、主要职责
职能调整后,县扶贫开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全县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
(二)开展调查研究,编制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各镇开展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
(三)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评估认证、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贫困人口产业扶贫和科技扶贫工作以及扶贫开发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五)负责全县社会扶贫工作;
(六)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负责省市部门在镇联县扶贫工作及县直各部门的联镇、联村扶贫工作;
(八)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统计与监测工作;
(九)围绕主导产业建设,组织制定贫困人口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技术服务、抓点示范和全面推广工作;
(十)负责全县扶贫精准扶贫县、镇、村、户四级信息化建设,建立精准扶贫信息中心,并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及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相关工作;
(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扶贫局局内设5个股室。即:政务综合股、计划财务股、扶贫开发股、新农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社会事业扶贫股。
(一)政务综合股。协助领导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全面负责政务综合股各项业务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文电、会务、信访、后勤、保密、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和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支部建设;负责电子公文管理;负责局机关办公大楼的管理;负责行政出纳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计划财务股。全面负责扶贫开发计划财务各项业务工作;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规划、项目的编报;项目工作评估评价、立项申报、备案审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报账审核、跟踪管理、资料收集归档;全面负责单位会计工作;负责互助资金协会的申报、审核、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调资、资产管理;负责接待、会务、后勤;负责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
(三)扶贫开发股。负责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各项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参与县直部门的帮扶及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单位的“双创”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新农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全面负责新农村和农综业务工作;负责省两联一包相关工作;负责市级部门包村相关工作;负责其他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评估、申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跟踪管理;负责农综项目会计工作;负责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事业扶贫股。全面负责社会事业扶贫业务工作;负责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负责贫困大学生救助等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贫困监测;负责所承担业务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全县扶贫统计与监测;全面负责信息监测业务工作;负责每年贫困人口脱贫指标任务分解下达、督办、上报、汇总梳理及返贫人口、返贫原因统计;负责信息监测业务培训;负责扶贫宣传工作;负责所承担业务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业务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县扶贫开发局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五、其它事项
管理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办公室。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