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0-1721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5〕234号 |
公开日期: | 2016-01-13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移民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编委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镇坪县移民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镇坪县委、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镇字〔2015〕16号)要求,设立镇坪县移民开发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中、省、市、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水电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全面工作,移交县水利局。
(三)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职能调整后,县移民开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移民后期扶持的总体规划,拟订切合我县实际的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编报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水库建设需要,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镇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计划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有关移民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五)负责重庆三峡库区迁入我县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管理。
(六)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移民开发局内设3个股室。即:政办股、开发股、安置股。
(一)政办股。组织承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部门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编报全县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使用;负责对全县移民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内部审计;负责全县移民后期扶持效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开发股。负责全县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编制全县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拟订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细则,编报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年度项目计划;负责全县水库(水电站)库区和安置区年度农村移民人数确认;调查研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移民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中、省、市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实施工作。
(三)安置股。负责组织水库(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的调查工作、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查、移民安置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乡镇做好水库(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负责移民安置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移民来信来访接待和有关移民安置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移民开发局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