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6-1749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6〕15号
公开日期: 2016-02-14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镇坪县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

  镇坪县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畜产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针对全县生猪屠宰暨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精力进行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生猪屠宰依法、规范、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整治内容 

  核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对生猪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质进行全面抽检、排查,严禁病死或死因不明生猪、检疫不合格生猪进场屠宰,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对县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重点集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部门职责

  (一)县农林科技局职责:负责生猪养殖和屠宰检疫环节的监管,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出场;负责屠宰环节监管,严厉整治私屠滥宰行为;强化生猪屠宰企业许可管理,严格屠宰企业准入标准;加强生猪屠宰加工环节监管,完善记录台账、健全索票证制度,严禁不合格生猪入场屠宰;牵头组织开展生猪私屠滥宰整治行动,捣毁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县市场监管局职责:负责猪肉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出销售证章不全、无证无照经营肉品等违法行为;监督鲜肉、肉制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市场肉品来源合格;负责猪肉制品生产加工消费环节监管,督促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采购、使用鲜肉和肉制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台账制度,确保所使用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县公安局职责:支持配合县农林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嫌暴力抗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及时介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私屠滥宰行为屡教不改制售有害食品造成恶劣后果的,依法快办快结,有效惩处犯罪分子。

  (四)县财政局职责:负责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经费保障工作。

  行动步骤

  调查摸底阶段( 2016年 1月 8日一 1月12日)。

  县农林科技局负责排查全县生猪私屠滥宰个体户的基本情况(数量、详细地址及屠宰经营现状等相关信息),并对定点屠宰厂生猪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质进行全面抽检、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16 年 1月13日一 1月31日) 。

  本阶段由县农林科技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捣毁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打击制售、使用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对重大案件深挖彻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将违法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列入辖区内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适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查办的生猪屠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树立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形象。

  (三)巩固提升阶段( 2016年2月 1 日一 3月5日)。

  开展综合执法日常巡查行动,坚决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和犯罪行为。县农林科技局在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政府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畜牧兽医中心)。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林科技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抽调专人,迅速成立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合力,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生猪定点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逐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三)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力度。加大私屠滥宰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私屠窝点和非法肉品交易的行为;采取对城区市场进行全日制监管制度,严格检查上市肉品,切实保证肉品的安全。县农林科技局要安排专人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畜牧兽医中心)。

  (四)加强对县定点屠宰场的日常监管。县农林科技局在规范做好定点屠宰厂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强化对屠宰工人及屠宰流程的管理,严格做好“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检测工作,加强对厂区、车间及运输工具的消毒监管工作,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