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6-1790 | 发布文号: | 财2016年1号 |
公开日期: | 2016-03-25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共青团镇坪县委基本情况
共青团镇坪县委是团结、教育、带领、服务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利益的群众团体组织。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根据镇办发(2002)44号(关于《共青团镇坪县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镇编委发(2004)01号《关于设立机构及调整编制的通知》核定,共青团镇坪县委机关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内设1个综合工作岗位。目前实有人数3人,缺编1人。机关执行“3+X”会审会签会计制度。
二、共青团镇坪县委主要职责: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
2、负责全县青工、青农和学校团队的常务性工作
3、负责全县各级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
4、负责指导并组织面向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和先进青年集体。
5、团结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全县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加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7、参与组织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各种,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为县委、县政府有关青少年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
9、负责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县“希望工程”及“保护母亲河”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县直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共青团镇坪县委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开展好各项特色活动。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开展 “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镇坪同成长”、“红领巾大讲堂”、“民族精神代代传”等活动,重点开展以“劳动.创造.奋斗”为主题的青少年励志教育活动、“青春纪念”团日活动、“关爱农民工子女”、“我为团旗添光彩”、“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共建美丽镇坪”等主题志愿活动。
二是创新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加大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丰富活动载体,提高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为青年提供更多工作岗位。
三是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组织,设计丰富多样关爱活动,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关爱留守儿童。
四是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青春驿站建设力度,制定社会组织培育规划,积极引导青年社会组织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三、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数30.81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30.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活动专项经费支出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
共青团镇坪县委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