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6-1793 | 发布文号: | 财2016年2号 |
公开日期: | 2016-03-28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四)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五)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八)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九)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十)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总会承担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十二)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十三)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2016 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曙坪镇和平村总会第三批博爱家园建设项目收尾工作。
2、完成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博爱送温暖”活动物资发放到户情况的检查。
3、完成市县红十字会会志编纂工作。
4、完成“5.8”、“5.12”、“6.14”等红十字重大纪念日宣传活动。
5、完成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及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
6、召开红十字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7、完成全县弱势人群调查摸底。
8、完成红十字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应急救护知识培训。
9、完成红十字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省、市项目。
三、部门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镇坪县红十字会于2011年12月机构独立设置,2012年2月独立单设办公,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现设会长一名(副处级),常务副会长1名(正科级),部门人员事业编制为3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人。单位固定资产为3万元。单位无公务车辆。
四、部门收支预算表
2016 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部门综合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三: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四: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五: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六: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