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6-1795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6-03-28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统计局属于政府下设国民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一年各时间段的经济发展水平,规模、经济总量、经济总价值进行收集、汇总、评估,加工成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的统计产品。具体包括对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经济总量的分类统计。既有来自工业、农业的发展信息资料、商贸流通的经营状况,又有建筑、投资规模、劳动工资分行业水平统计,还有城乡住户家庭抽样调查及扶贫监测调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由规模以上工业延伸规模以上能源统计、建筑业统计、批发零售贸易业统计、科技统计等。统计局还进行县域经济考核统计、文化旅游产业统计、县域经济监测等等。
二 、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协助做好市下达我县相关考核指标的任务分解工作;做好经济综合指标、节能降耗等市下达我县考核指标和县域经济监测、小康监测指标的统计、监测、预警及上下衔接等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协助做好“四上”企业申报、投资备案等工作;做好全省统一安排的新阶段扶贫监测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作;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和城乡居民收入一体化改革工作、固定资产投资改革工作;完成好县上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各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镇坪县统计局,单位性质是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个,社会经济普查中心6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9人,工勤编制1个,总编制22人。2015年底资产总额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价29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6年全年经费预算总额191万元,其中个人经费163万元,公用经费13万元,专项和事业发展15万元。
(一)人员经费。核定范围实有正式职工22名(包含工勤人员),退休在册人员4人。人员经费总额176万元。其中,在职人员个人经费总额124万元,公积金19.9万元,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11.1万元;退休人员个人经费21万元。经费按县编办及县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1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2.2万元;统计专业培训会议、印刷费及差旅费等10.8万元;根据《镇坪县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2016年专项及发展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第三次农业普查启动费用6.4万元;城乡住户调查记账户、辅调员(含扶贫监测调查)经费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