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6-1796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6-03-28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抓好县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中、省驻镇单位、县直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检查、指导其开展党建工作。贯彻执行党建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领导县直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2、审批管理范围内的党组织(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涉及职级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负责党务干部的培训。
3、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审批下属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察工作。
4、指导下属党组织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之规定,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好监督工作。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的意见,向县委反应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同时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5、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
6、负责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建设
2、强化机关党组织示范点建设
3、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
4、深化党建主题活动
三、部门基本情况
镇坪直机关工委是县委主管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的部门,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人员编制为3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人,退休人员3人。单位固定资产为41243元(其中通用设备:12873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16280元,家具用具及其他:12090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说明
镇坪县直机关工委2016年预算收入45.5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5.56万元;预算支出45.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万元,专项及发展经费支出3万元。三公经费2015年支出预算0.8万元,实际支出0.4万元,2016年支出预算0.4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三公经费零增长。
依照2015年12月底工资表,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经费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年度收支预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