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42-0067-2016-1802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6-03-30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住建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及分配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政策及规划,落实中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使用。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和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

  2.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直管公房管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工作;指导镇村规划的审查及报批;负责核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下达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负责组织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工作。

  4.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负责审批房地产预售许可、颁发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负责产权产籍管理,依法审查和确认城市房屋所有权及其发证;组织制定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承担城市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道路、供水、排水、供气、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企业资质初审以及内涝防治和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市容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承担县城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6.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7.推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8.认定从事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工程建设管理。

  9.指导全县城市建设;负责城镇节水、燃气、市政设施。

  10.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拟定村庄和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一体化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及重点镇建设工作。

  11.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

  12.负责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和园林城市创建与审核上报工作。

  13.负责城市建设监察工作,承担城市市政、绿化、建设工程及市容管理监察工作,指导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工作。

  14.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基金监管、规划指导和建设工程中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管理及节能建筑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的实施情况,承担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认证及淘汰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

  15.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工作职责。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工作要点

  (一)完善规划体系。完成县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完成栈道沿线风貌改造规划,县城及各镇垃圾污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保障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已竣工保障房的分配入住,完成“和谐小区、幸福家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创建工作,做好与陕南移民安置房的对接工作。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完成老街好吃一条街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城品味;

  二是加快县城停车场项目建设,解决停车难题;

  三是完成县城夜景亮化的提档升级,加大城区亮化设施维护,保证亮灯率;

  四是完成党校路改造工程建设;

  五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实施县城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六是加快各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七是加快文化中心、佳华大厦等房地产项目建设,增强城市吸纳人口能力,提高城镇化水平;

  八是加快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全面完善县城建成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县住建局局机关在职编制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执行编制2人,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17人。离退休干部10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离退休在册人员。人员经费按县编办及县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镇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的函》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附:1、镇坪县住建局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表。

附件信息:

镇坪县住建局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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