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6-1830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6-04-05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要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2016年的重点工作。
2016年,城关镇将以脱贫攻坚为总揽,全力建设经济强镇。重点做好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障等重点工作。
(二)2016年承诺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1、全力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六精准”要求,组织实施“七个一批”脱贫计划,让每个贫困村有一个龙头企业、每个贫困户有一名干部帮扶、有1-2项增收项目,确保2016年完成2个村581人的脱贫目标。
2、全力打好经济翻身仗。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大园区建设力度,突破发展城市经济。一要坚持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路子,推动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全年生猪饲养总量达4.2万头,建野猪专业村1个,种植烤烟450亩,高山蔬菜500亩,魔芋2200亩,新增药材面积1万亩。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5亿元。二要强力推进工业发展。全镇新培育经济增长点企业10户以上。全年实现中小企业总产值5亿元,工业产值3亿元。三要强力推进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南江湖旅游扶贫示范区和深山来客野猪系列食品加工生产线2个投资过亿元的项目;突出抓好联盟粉葛根初加工基地、联盟梅花鹿养殖观光采摘园、竹节溪高山茶种植观光园、大湖溪生态农业产业园、小河旅游示范村、文彩设施蔬菜园6大产业项目;有力推进茶店集中安置社区、新华集中安置点、联盟集中安置点3个基础设施项目,全力保障好平镇高速、党校路拓宽改造、好吃一条街、花卉县城4个项目建设环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以上。
(三)2016年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作得到高效落实
(1)严格落实“三单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每月研究1次班子成员、镇村干部工作任务及重点,并通过公示栏向全镇干部群众公开,月底听取各联村领导对本月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并将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打分,年度汇总纳入镇村干部年度综合考核。
(2)强化问责,抓落实。镇上建立了《镇村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镇村干部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办法》、《治理庸懒散问责办法》和《工作出勤制度》等工作保障机制,每月由镇纪委对镇村干部,逐一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严格按《城关镇三单制工作问责办法》,实行分类问责,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快速推进。
(3)提高效率,抓落实。学习张明俊先进典型,鼓励镇村干部“5+2”、“白+黑”抓工作落实,牢固树立“用心抓落实,奋力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建立工作抓落实激励机制,把考核结果合理运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形成齐心大干,加快发展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内设机构
城关镇机关内设机构、事业站设置为“三办二所三站”。“三办二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审计所;“三站”即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在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牌子;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在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牌子;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等监管职责设立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在社会治理办公室挂牌子;整合财政、国有资产监管、资金审计等职责,设立财政审计所;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含森林公安派出所)、按区域设置的敬老院、学校暂维持现有体制不变。其他机构一律不再单独设置,不再加挂牌子,其职能职责由相应的机构承担。镇纪检、监察以及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章程设置,日常工作确定人员负责。
(五)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和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办法,部门经费实行年度包干,自觉增强自主理财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制定本部门经费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确保部门年度收支平衡。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人员经费按县编办及县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镇坪县本级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3.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预算。
二、部门收支预算表
附:表一:部门综合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三: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四: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五: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