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6-1839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6-04-06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政府直属集体经济组织,是管理全县供销合作商业的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供销商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企业的工作,完善基层企业体制改革和改造,大力实施国家“新网”工程建设,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民经济人协会、农村加盟店等服务网络,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资金融通、电子商务等系列化服务工作。
二、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完成市社下达的商品购进7911万元、销售8704万元、利润8万元。
2、围绕五大产业组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对全县农民经济人进行发展和培训。
3、围绕“百县百品、一县一品”举办1场次镇坪生态富硒农产品专场展示推介活动。
4、组织参加“两中心、一条街”名优富硒农产品营销和电子商务培育等工作。
5、认真组织参加“一节一会”工作,推介全县龙头企业2—3家。
6、组织全县农资、农药、化肥购、销、调、存任务,确保农民生产正常供应。
7、负责农产品及茶叶项目建设的申报和争取工作。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基本情况
县供销社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职工 2人,遗属1人,六十年代精减1人。
四、部门预算编制收支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退休在册人员,遗属和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经费按县编办及县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镇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的函》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3、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附:镇坪县供销社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表。
二O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