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45-0069-2016-1859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6-04-18 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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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蔬菜价格大幅波动原因分析及趋势预测

  今年2月份,我省蔬菜零售价格大幅上涨,3月份至4月初,蔬菜价格呈现小幅下降态势,但仍然在高位运行,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省价格监测分局加大蔬菜价格监测力度,适时进行预警,在《陕西日报》、省政府门户网站、华商报等新闻媒体持续发布价格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预期。4月初,我们先后到西安市未央区柳林村蔬菜种植户、西部欣桥批发市场、人人乐及华润万家超市、城区及郊区一些农贸市场,对蔬菜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进行调研,对导致今年以来蔬菜价格波动情况、原因等进行探析。

  一、今年蔬菜价格大幅波动基本情况

  据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监测显示,从今年1月6日至4月6日,我省监测的23种蔬菜零售均价5周连续上涨、3周连续下降、2周连续上涨、3周连续下降。从图一可以看出,我省蔬菜价格波动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连续上涨阶段。(1月6日-2月10日)。我省监测的23种蔬菜零售均价出现“5周连续上涨”,由每500克2.67元涨到4.33元,累计上涨1.66元,累计涨幅为62.17%。这一涨幅比2013-2015年同期分别高9.89、31.71、34.34个百分点。二是波动式缓慢回落并保持高位运行阶段。(2月10日至4月6日)。我省监测的23种蔬菜零售均价由每500克4.33元降到4月6日的3.52元,呈现“3周连降、2周连涨、3周连降”,累计下降0.81元,累计降幅为18.71%。 二、今年以来蔬菜价格波动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价格走势呈现以2月为分界点的倒V字型,涨跌幅度较往年明显加大。1至3月,我省监测的23种蔬菜月综合零售均价每500克分别为2.81元、4.06元、3.71元。由于2月适逢春节,一季度三个月的蔬菜月均价格与往年相似,呈现以2月为分界点的倒V字型走势。但从三个月的涨跌幅度看,2月的环比涨幅为44.48%,涨幅大于2013年以来历年同期涨幅,证明今年春节期间蔬菜价格高于近年;3月的环比降幅为8.62%,降幅小于2013年以来历年同期降幅,证明今年春节后蔬菜价格依然在高位运行。

  (二)监测的23种蔬菜价格同比上涨多下降少。从表格一可以看出,今年一季度,我省监测的23种蔬菜,同比19种上涨、1

  种持平、3种下降。7种蔬菜价格同比涨幅在30.00%以上,9种蔬菜价格同比涨幅在10.00%-30.00%。虽然白萝卜、黄豆芽、老豆腐价格同比有所下降,但降幅相对较小,均在5.00%以内。

  (三)一季度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和杨凌示范区的蔬菜价格同比均为上涨,涨幅存在较大差异。从表格二可以看出,一季度,我省各地蔬菜价格同比均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受地理位置、气候条件、蔬菜生产能力等因素影响,各地涨幅存在较大差异。延安涨幅最大,为38.13%;西安、宝鸡、渭南、汉中涨幅在20.00%-30.00%之间;其他7个地区的蔬菜同比涨幅均在15.00%-20.00%之间。

  (四)此轮蔬菜价格大幅波动在全国具有普遍性。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50个城市主要食品平均价格变动情况》数据看,从2015年10月中旬开始,蔬菜价格开始上涨,到2016年2月中旬到达最高点,监测的7种蔬菜的平均价格由每500克2.60元上涨到4.63元,累计上涨2.03元,累计涨幅为78.08%。2月中旬到3月底,监测的7种蔬菜的平均价格开始逐步下跌,由高最点的每500克4.63元降到4.10元,累计下降0.53元,累计降幅为11.45%。

  (五)陕西部分蔬菜均价在西部六省市区内相对较高,但后期开始回落。从西部六省市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广西)3月份主副食品价格监测交流数据看,监测的7种蔬菜(大白菜、黄瓜、白萝卜、西红柿、土豆、青椒、莲花白)每500克月均平均价格,陕西比全国平均价格高0.32%,比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分别高0.32%、1.98%、24.10%、0.32%、3.69%。主要原因是3月份还处于我省蔬菜主要靠外调阶段,而西部这些省市区地处南方,有的甚至是蔬菜主产区。但从4月6日价格监测交流数据看,我省7种蔬菜平均价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及四川、重庆、贵州、广西,仅高于云南,证明我省地产蔬菜开始上市,蔬菜价格开始回落。

  三、今年以来蔬菜价格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

  我们从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了解到,蔬菜价格的形成经过多个环节:一级批发市场(西部欣桥批发市场)从蔬菜种植基地直接进货,加价10%-20%批发给二级批发市场(西安朱雀、北辰、摩尔、方新等农产品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市场加价50%左右批发给农贸市场,农贸市场一般加价一倍卖给消费者。大超市(人人乐、华润万家等)从一级批发市场直接进货,但由于要筛选、清洗等增加了人工成本和损耗,加上场地照明取暖成本,为保证一定的利润,加价也在一倍以上。从一级批发市场至零售市场,不同时节,价格有高有低,进价高则水涨船高。导致今年蔬菜价格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有:

  (一)寒潮、雨雪天气对蔬菜生产产生较为严重影响。元月中、下旬,受西伯利亚寒潮影响,我国各地都遭受“世纪寒潮”的侵袭,各地经历2015-2016年冬季最冷一周,北方地区普遍降温,南方出现大范围雨雪冰冻天气,中东部出现强降温,局地降温幅度达10-14℃。严寒和降雪天气导致蔬菜冻伤冻死严重,生长期延长,导致蔬菜供应量减少,全国范围内出现蔬菜供应紧缺。3月初,我国再次出现寒潮天气,此次“倒春寒”夹杂着大风和雨雪天气,一直到3月11日才结束,持续时间较长,对蔬菜生产和流通无异于“雪上加霜”,供应减少导致蔬菜价格在春节过后继续在高位运行,3月份我省监测的23种蔬菜的综合零售均价每500克为3.71元,与2015年同期相比,上涨31.56%。调研中发现,西安市未央区柳林村一种植户在咸阳市彬县预定了10亩地的茄子苗,受前期低温和寒潮天气影响,菜苗未能交付,导致种植户无法正常生产。

  (二)季节性短缺导致我省蔬菜供应紧缺。陕西是一个蔬菜紧平衡省份,全年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但季节性供应不均。我省蔬菜的非均衡上市,是蔬菜价格在年内发生季节性波动的主因。由于我省所处地理位置等自然因素影响,夏秋有余,余菜远销全国各地;冬季陕西和全国其他北方省份一样,能够露地种植的蔬菜品种较少,而设施蔬菜规模和生产能力有限,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每年12月至次年3月,就成为我省地产蔬菜缺口较大时期,约缺180万吨,反季节菜和精细菜过度依赖外地蔬菜市场,需要从南方省份调入。据调查,西部欣桥批发市场作为我省最大的一级蔬菜批发市场,每年12月至次年3月,从云南、贵州、四川、山东、海南、及两广、两湖等地外调蔬菜占到市场份额的90%,剩余的10%份额以我省本地冬储的莲花白、白菜、土豆、白萝卜、胡萝卜等大路菜为主,细菜几乎全部靠南菜北运。大量蔬菜需要外调,运输距离远、环节多,运费、损耗等增加了蔬菜的流通成本,导致这期间我省蔬菜价格更高。省价格监测分局历年蔬菜价格监测信息显示,我省蔬菜价格每年1—3月和12 月价格相对较高,每年2月达到高位。

  (三)近年来蔬菜价格整体较低,影响了今年蔬菜种植积极性,导致部分蔬菜供应减少。蔬菜价格具有周期性波动特征,供应量和价格关联性极为紧密。一般当年蔬菜产量决定当年价格,而当年价格反过来又影响下年产量,进而影响到价格,这种产销不稳定的循环轨迹形成了价格波动的一般规律。2012-2013年,全国蔬菜价格持续较高,部分地区菜农扩大了蔬菜种植面积;2014-2015年,气候条件较好,蔬菜连续丰收。各种因素叠加,导致2014年-2015年蔬菜价格较低。我省周至县、阎良区、临渭区、杨凌示范区还出现芹菜、紫皮葱、莲花白等蔬菜滞销问题。2014至2015年蔬菜价格逐年下降,影响到2016年蔬菜生产,市场供应偏紧,供不应求,蔬菜价格自然出现上涨。

  (四)城市蔬菜种植规划、资金投入以及生产、流通等环节存在的一些不足也成为导致蔬菜价格上涨的组成因素。调查中了解到,在蔬菜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还是有一些地方需要引起重视和不断改进提高。一是蔬菜基地在城市建设规划中的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蔬菜种植面积随着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少,越来离主城区越远,生产基地的变化增大了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据有关资料,西安市2013年近郊菜田面积比2003年减少了50%以上,比1993年减少了80%以上。未央区柳林村一部分菜地,种植户想建大棚,又担心土地征收,只能搞简单的露天种植。二是蔬菜产业投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省一些蔬菜主产区也大量发展设施蔬菜建设,蔬菜产量居西北五省之首,但设施抗严寒等保温条件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以提高冬春季节蔬菜生产能力。三是蔬菜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保障支持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既是一项重要产业,同时他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不能以纯粹的经营性行业对待,在不同的环节应该享受应有支持性政策措施。从调查中了解到,西安市欣桥蔬菜批发市场一年的垃圾费用就700-800万元。未央区柳林村种植户反映,把蔬菜运到蔬菜批发市场销售,除按重量收取进门费外,还要根据蔬菜价格加收不等的费用。2015年,蒜苔等价格较贵的蔬菜收70-80元,一般的蔬菜收30-35元,西葫芦等价格低的蔬菜收25元;在市场里面摆摊一天以内,收30元卫生费;如果不租用市场提供的磅秤,自带磅秤还要收10元费用。有的蔬菜批发市场,农用载重车除按自重和所载蔬菜重量收取进门费外,车辆在里面停放一次,要收100元。这些费用加重了蔬菜经营者负担,增加了成本,最终转移到蔬菜销售价格。

  四、后期蔬菜价格走势预判

  后期,影响蔬菜价格大幅波动的因素比较复杂。

  一是气温逐渐回升,蔬菜生产周期将明显缩短、供应品种增加,前期价格较高极易引导增加蔬菜种植积极性,与一季度相比蔬菜供应量将有所增加,蔬菜价格将呈现下降态势。气温逐渐回升,我国蔬菜主产区产量交付增加,我省本地叶类菜及部分茎类、果实类蔬菜上市,市场蔬菜供应量与一季度相比将明显加大。蔬菜价格将出现回落。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监测数据显示,从3月23日开始,我省监测的23种蔬菜的平均价格出现“三周连续下降”,累计下降0.29元,累计降幅为7.61%。

  二是前期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导致蔬菜供应与往年相比将处于紧平衡状态,蔬菜价格将呈现高位运行态势。2014至2015年蔬菜价格整体低迷,对2016年蔬菜种植积极性、种植面积以及产量均有一定影响;元月和3月份相继发生的寒潮天气,对后期蔬菜产量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种种因素相互叠加,导致后期蔬菜供应总量较往年相比,可能会有明显减少;蔬菜上市时间也会有所推迟,蔬菜价格与往年同期相比,也会处于高位。

  三是厄尔尼诺气候可能会对后期蔬菜生产带来影响,增加了蔬菜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能。2014年9月以来,在全球发生的厄尔尼诺气候将持续到今年5月份结束,成为历时最长、强度最强的厄尔尼诺。受此影响,今年我国气象年景可能总体偏差,降水偏多,涝重于旱,北方地区发生早春旱,南方地区发生早春汛、汛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很大。这些异常天气将直接影响到蔬菜的生产、流通、销售等。

  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从4月份开始,我省蔬菜价格将逐步回落,直至6月份降至全年最低点,之后将会逐渐上涨直至秋季蔬菜上市,在11月份降至全年另一低点,12月份将涨至全年另一高点。虽然4月份以后蔬菜价格将有所回落,但与往年同期相比,仍将在高位运行。

  五、稳定蔬菜价格的建议

  一是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好各级关于加强蔬菜生产的责任要求。蔬菜是群众日常饮食必须品,而且随着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日常饮食中所占比重会越来越大,搞好蔬菜生产是关系到民生的重要工程,必须把他摆放重要位置,长远规划,抓好落实。积极发挥好政策调控对稳定菜价的引导作用,认真落实好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蔬 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等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和提高城市蔬菜自给能力,西安、宝鸡、咸阳等大中城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每人每天1000克毛菜的标准规划好郊区“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画出菜地“最低红线”。

  二是加强投入,着力提高蔬菜产量和效益。整合有关资金和扶持政策,按照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尤其是要针对陕西冬、春季节蔬菜缺口较大,自给能力弱,需要大量外调的实际,加大对设施蔬菜生产投入,支持蔬菜生产基地搞好符合耐寒、抗风条件,能种植精细菜的钢结构温棚、暖棚。应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加强蔬菜种植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工厂化育苗中心和专业化育苗点建设,建立和完善蔬菜种苗繁育体系,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和良种覆盖率。

  三是优化环境,为蔬菜生产、流通、销售等提供畅通高效便利的保障条件。对蔬菜流通中的用电、用水等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加大蔬菜基地和产品宣传工作,做好产销衔接、产品推介等服务工作,加大农超、农社、农校对接工作力度;加大对农贸市场等各类零售网点的投入和补贴力度,增加蔬菜零售经营网点特别是政府投资的农贸市场数量;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的扶持力度,落实好国务院提出的“在优势产区每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建设1个大型产地蔬菜预冷设施,在大型批发市场按每20万常住人口配套建设1座冷藏设施”的要求;整治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摊位费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切实解决摊位费过高的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哄抬菜价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继续完善好我省“银保富”等保险产品,扩大蔬菜保险覆盖面,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有条件的地方对保费给予财政补贴。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

  四是注重服务,做好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和引导。政府职能部门用互联网思维解决蔬菜生产存在的一些问题,有效利用大数据,准确预测和判断未来的蔬菜生产情况。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机度,对种植面积、产量、交易量、库存量及价格等进行监测。强化对蔬菜生产、流通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建议由政府牵头,召开由发改、财政、农业、商务等部门参加的蔬菜生产工作联席会议,通常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召开,对蔬菜生产、流通、价格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以及手机报等新兴传播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切实帮助蔬菜种植户、经营者解决信息不对称、盲目性问题,引导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要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的新闻媒体、经营者或个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促进蔬菜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