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6-1864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6〕38号 |
公开日期: | 2016-04-1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2016年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镇坪县2016年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工作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围绕推进“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效能监察和跟踪问效,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下决心清除“中梗阻”和“懒庸散”等不正之风,严厉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美丽富裕新镇坪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监察内容
将县政府各类会议确定事项、“三单制”公布事项、市对县考核任务以及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争取、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纳入效能监察。
(一)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推进重点工作的相关措施,及时解决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对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要求,重点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落实包抓责任制、依法行政和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情况。督促各单位特别是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和相关服务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转变作风,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在重点工作推进中,防止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向服务对象乱设门槛、吃拿卡要和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阻碍和影响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的人和事,为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责任分工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重点工作的日常督查问效。县监察局负责根据督查室移交的未办结事项清单,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实施行政效能监察问责。
四、方法步骤
针对我县重点工作覆盖面广、项目分散的特点,全县重点工作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采取统一立项、点面结合、个案实施的方法进行。
(一)实施准备阶段(2月23日—5月31日)。按照行政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内容,由县监察局牵头,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按照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相关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拟定重点工作计划及完成时间进度表,并形成简明扼要、便于操作的行政效能监察实施计划,于5月31日前报县监察局。
(二)实施监察阶段(6月1日—11月30日)。由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组成综合效能监察组,对各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时间进度开展综合效能监察。采取问卷调查、聘请专家座谈、阶段考评、巡视督查、定期汇报等措施重点开展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督办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不认真整改的,要及时进行警示提醒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凡发现因失职渎职、滥用权力等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发生腐败问题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报告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根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效能监察情况,由县监察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协调和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稳步推进,形成县政府统一领导部署、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监督、部门(镇)各负其责实施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行政监察工作扎实开展。县上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县监察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和县发改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分管副局长为责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政府督查室、审计局和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点工作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实施工作。各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重点工作对推动镇坪发展的重要性,重点宣传政策法规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尤其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完善制度。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重点抓好项目决策、工程招投标、重大物资采购、资金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重要环节的制度建设,实施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员)制度,严格执行《镇坪县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落实责任。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要着重建立领导包抓责任制,完善重点工作落实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四)狠抓整改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在县“为政不为”曝光台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