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6-1867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6〕43号
公开日期: 2016-04-19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2016年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2016年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镇坪县2016年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加强信访工作基础业务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信访基础业务中“不严不实”的问题,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按照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访局统一安排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县开展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契机,结合我县信访工作基础业务建设中存在的要求不严、作风不实、工作不规范等方面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纠正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过程中各类违规行为和程序性、实体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信访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和对违规失范行为的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信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改进作风、落实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确保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制化建设筑牢工作基础,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要求

  按照“紧跟中省、市县同步、业务规范、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在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强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和信访信息系统录入“百日会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使全县信访工作基础业务更加规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业务工作更加科学,整体效能全面提升,信访事项受理率、办理率、回复率、化解率、群众满意度和信访公信力不断提升。

  三、活动内容

  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主要围绕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内容,重点解决好以下七个环节的突出问题。

  (一)受理环节。主要解决“受理范围过宽、未作受理告

  知、转送交办不准”问题。即:信访事项受理审查不严、受理范围过宽,将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纳入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未按期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权处理机关未出具书面受理告知或不予受理告知,或超过办理期限未出具延期办理告知;信访部门转送交办不准,将应按照法定职责由同级职能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转交下级政府处理,或应有下级政府处理的信访事项转交同级职能部门处理;对信访人依法提的复查复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等。

  (二)办理环节。主要解决“主体不适当、工作不扎实、方法不细致”问题。即:信访事项办理主体不符合要求,有权处理机关或将信访事项交由下级企事业单位或临时机构作出处理意见,或信访部门代有权处理机关作出处理意见,或由村(社区)“两委”作出处理意见;办理机关未与信访人见面、未听取信访人陈述、未作调查核实或向其它方面了解情况即作出处理意见;办理过程注重程序、轻实体,重稳控、轻化解,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不到位等。

  (三)答复环节。主要解决“答复时限超期、答复格式随意、答复内容马虎、答复依据不准、答复意见悬空”问题。即:未按期出具答复意见;答复格式不符合公文体例或行文规则,未明确告知复查复核权利或应当告知走复议、仲裁和司法程序的,却告知复查复核;答复内容简单、事实不清、逻辑混乱,引用政策法规依据不准确,不正面回应诉求,或避重就轻作选择性答复,甚至弄虚作假;对信访人提出新的诉求,用原答复意见敷衍应付;答复意见照抄照搬调查报告内容;答复意见不落实,停留在纸上。

  (四)送达环节。主要解决“未送、代送、假送”问题。即:有权处理机关未履行答复意见书送达职责,不告知或仅口头告知视为送达、通知信访人来领取;信访部门代替或帮助有权处理机关送达处理意见书,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拒收后,造成送达责任不明确、送达不到位;送达人员缺乏责任心,一送了之、不履行签收手续,或不征求信访人意见而代签“满意”,甚至假冒信访人签收、作出满意度评价等。

  (五)信息录入环节。主要解决“录入业务不熟、录入率不高、录入要素不全”问题。即:信访信息系统中信访事项录入率不高,应录不录,少登漏登,数据不全,与上报统计数据信息不符;录入不及时,录入内容简单、资料要件不全,项目乱选乱填;录入人员频繁调整,对信访信息系统操作不熟练,内容填写不详实、不规范等。

  (六)督查督办环节。主要解决“跟进督促不力、工作不严不细”问题。即:信访部门对督查督办工作重视不够,应予督办的事项未及时督办、已督办的事项超期未反馈结果,不能及时跟进纠正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单位“推诿扯皮”问题,对有权处理机关和下级信访部门报送材料未严格审核把关,简单层层抄转等。

  (七)复查复核环节。主要解决“认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题。即:对复查复核的认识存在误区,部分信访件应出具告知书,而出具复查复核意见书;复查复核受理、办理程序不规范;复查复核意见书格式不规范、对原处理(复查)意见不表态或主体意见错误。

  四、方法步骤

  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贯穿全年,划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29日)

  制定工作方案,行文下发各镇及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活动高起点筹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

  (二)对照检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对2015年信访信息系统登记、接转、承办的全部信访事项,对照“七个环节”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进行自查。对2015年登记受理、目前仍未化解终结的信访事项,一并纳入排查摸底范围。对查摆出的问题和瑕疵信访件进行全面汇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撰写出自查情况分析报告,并于4月10日前报县信联办。

  (三)全面规范阶段(5月1日--9月30日)重点抓好以下5项工作。

  1.抓好业务培训。从4月份开始,省、市信访局针对在信访工作基础业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分期分批举办信访工作基础业务专题培训班。县信联办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工作。

  2.完善业务规范。由县信访办牵头,做好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理顺与市信访局相关处室和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的业务关系。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相关业务规范在5月底前完成。

  3.开展交流活动。6月份,县信访办组织一次督导检查。7月份对基础业务建设年活动进行小结交流,对下半年活动进行再部署。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县信联办进行推广交流。

  4.建立例会推进机制。为确保9月底全部达到规范目标要求。县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分析研判会,采取座谈研讨、分析汇总、情况汇报等形式,重点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强力推进活动开展。

  5.加强督导检查和评比工作。建立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县信访联席领导每人联系一个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围绕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和工作岗位职责要求,自下而上开展基础业务建设评选活动,提升信访工作基础业务水平。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10月份起,县信访办将集中组织专项督导,通过网上抽查、实地督查、明查暗访等,对各镇、县级有关部门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情况进行督导验收,督导检查情况将在全县通报。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于12月1日前将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报县信访办。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办,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和相关工作。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标准,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各个工作岗位上,周密策划、精心实施,抓出成效。

  (三)加强充实人员。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选配一定数量素质好、懂电脑、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信访工作岗位。对现有业务不熟练、工作不到位的人员,要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工作需要。

  (四)严格考核奖惩。省信访局已把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情况纳入2016年全省信访工作考核加分项目,作为评选2016年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同时评选一批示范县区、镇办、单位和示范标兵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问责,实行重点督查督办。凡被省信访局通报或在活动中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县政府将进行责任倒查,对相关领导及责任人问责,以此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