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6-1869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6〕45号
公开日期: 2016-04-19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加强商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加强商标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镇坪县加强商标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商标培育、运用和保护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商标是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县商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县注册商标74件,占全市注册商标总量2.85%,其中,省著名商标4件,占全市著名商标总量2.66%。但总体上看,我县商标工作与先进县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表现在:企业的商标意识不强,培育运用商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高;全县注册商标总量偏小,梯次结构不合理,对经济拉动作用不强;商标法制环境亟待优化,打击商标侵权、保护商标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商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动、部门主抓、社会连动”的要求,加大扶持培育力度,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以品牌聚资、以品牌引才、以品牌兴县,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通过政府引导推动和企业创新发展,全县商标总量不断扩大,商标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商标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初步显现,为建设商标强县奠定坚实基础。具体目标是:

  (一)商标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公众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商标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商标权益保护力度明显加大。

  (二)自主商标拥有量进一步增加。企业管理、运用商标的能力明显增强,商标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三)商标梯次结构基本形成。到2020年,全县注册商标总量突破140件,在全市注册商标总量中的比重提高到8%以上。其中,安康市知名商标8件,占全市知名商标总量的10%以上,陕西省著名商标6件,占全市著名商标总量的5%以上,力争实现国家级驰名商标零的突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注册力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为扩大商标总量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违规警示书”等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生产经营者申报商标的指导力度,建立商标注册“绿色通道”。

  (二)打造特色商标。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效益农业的发展需要,开展商标富农工作。重点打造镇坪腊肉、洪阳乌鸡、药材、山野菜等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农产品,培育注册一批“名、特、优、新、稀”商品商标;围绕飞渡峡、黄安坝、古盐道、“自然国心”、化龙山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旅游资源,引导注册一批文化、餐饮、旅游等服务商标,形成地方特色产业优势,打造县域经济“名片”。

  (三)培育名牌商标。大力实施品牌兴企战略,引导生产经营者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开拓市场的本领,不断扩大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按照“多创全市知名商标、争创全省著名商标、勇创全国驰名商标”的思路,加快名牌商标培育,优化层级结构,形成有竞争力的商标集群。

  (四)培养专业人才。制定培训规划,将商标法律知识列入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内容。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设商标人才库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平台,加强商标领域专业人才交流。

  (五)强化权益保护。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媒体支持、公众参与的商标宣传体系,形成关注商标、爱护商标、保护商标、发展商标的良好氛围;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坪县加强商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场监管、农林科技、文广旅游、法院、法制办、财政、公安、经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镇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

  四、奖励扶持政策

  自2016年起,对商标注册和培育工作进行奖励扶持。奖励扶持资金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除按《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44号)申请奖励外,对商标所有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获得“陕西省著名商标”的,除按《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44号)申请奖励外,对商标所有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获得“安康市知名商标”的,对商标所有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成功注册商标的,对商标所有人一次性奖励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