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44-0066-2016-1903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6-05-24 公开目录: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白色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控制白色垃圾污染,切实保障我县市容整洁和环境质量,从2016年4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白色垃圾污染专项治理工作。

  一、治理目标

  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环境意识为目标,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彻底排查整治白色污染,切实找准污染源头,研究制定白色污染长效治理办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参与,达到地面无白色垃圾、树木无白色树挂、绿(林)地无白色树裹、“窝风死角”无白色废弃物的整治目标,实现对白色污染的长效管理。

  二、治理重点

  (一)县城周边、城乡结合部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二)建筑工地和工地生活区产生的施工弃料、广告布以及生产生活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三)农贸市场、建材市场、流动人口居住区等重点区域的白色垃圾污染;

  (四)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内的生活垃圾、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五)国道、省道、县道、村道、河道、沟渠等区域的白色垃圾污染;

  (六)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站、点暴露在外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旧物品和生活垃圾;

  (七)居民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八)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废弃物;

  (九)餐饮街等餐饮集中区域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餐厨垃圾等废弃物。

  三、工作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集中清理整治阶段(2016年5月4日—5月31日)。各单位负责按“双创”网格所划分的责任区,对背街小巷、河道及绿化带,以及易成为污染源的地区进行检查,建立治理台账,实施重点防护,对暴露垃圾污染源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各镇负责对辖区内镇、村居住密集地、村道、河道及绿化带,露天垃圾堆放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5月31日前各单位、各镇完成对白色污染源的踏查工作,并制定清理整治方案,完成对所有白色污染源的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二)建章立制和严格管控阶段(2016年6月1日—6月30日)。各职能部门、责任部门分解管理责任,建章立制,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对出现的白色污染源由职能部门严格管控,把“白色垃圾”完全消灭干净。

  (三)保持提高阶段(2016年7月1日以后)。各单位加强“白色垃圾”的管理力度,做到出现一处处理一处,保证县域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存在。县政府督查室、美丽办、双创办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白色垃圾整治不彻底,管理不到位,出现反弹现象的及时督查督办并通报。

  四、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白色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镇坪县“白色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贺中原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陈  平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环保局、美丽办、双创办、住建局、综合执法办、文广旅游局、农林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计局、教体局、团县委、妇联、公路段、各镇、义工协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陈平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白色垃圾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二)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县环保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白色垃圾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对全县白色垃圾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编号,建立专项台账,层层分解任务,实行销号制度。

  县美丽办负责组织镇村开展白色垃圾污染治理工作,定期开展镇村白色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双创办负责城区网格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网格卫生不达标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组织网格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内白色垃圾污染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和工地生活区的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施工工地围墙设置、材料覆盖、施工扬尘以及建筑垃圾的清运和管理工作,对县城垃圾处理场的白色垃圾及时卫生填埋。

  县综合执法办负责对城区内随意倾倒垃圾、施工扬尘、运输抛撒等产生白色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对旅游景点周边易产生白色垃圾污染地区进行检查,并组织相关企业进行清理。建立白色污染治理工作专栏和曝光台。及时宣传白色垃圾污染的危害,报道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对行动迟缓、工作效果差的单位、个人予以曝光。

  县农林科技局负责督促检查本行业管理单位做好责任区范围内的白色污染清除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集贸市场、大型商场、废品回收网点、场站等开展检查,规范食品包装袋、包装箱等的使用管理。

  县公路管理段负责国道、省道两侧白色污染清除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村道路两侧白色污染清除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南江河河道白色垃圾污染管理及查处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开展以爱国卫生运动为主题的“白色垃圾”清理活动。

  县教体局负责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清理白色垃圾,清洁家园”的专项活动。

  团县委、妇联、义工协会等群团组织,要组织开展义务清理活动,发出少用塑料包装,环保节约的倡议。

  城关镇负责落实社区居委会加强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门前四包”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白色垃圾污染防治日常巡查制度,对违法倾倒或随意抛撒垃圾的行为进行举报。

  各镇负责镇区内各垃圾点、垃圾填埋场的白色垃圾及时进行卫生填埋;要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做到白色污染治理无盲点、无空白区。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对全县白色垃圾清理整治的工作未落实责任单位进行督查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清单台账交办任务。各镇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方案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台账,明确治理范围和内容,制定具体的办法、步骤、措施,认真梳理、查找污染源、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人。

  (二)跟踪督促问效。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双创办、美丽办按照职责分工,按照责任清单,通过定期督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不达标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对不作为、慢作为,影响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媒体上曝光批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政府,各机关部门要全面抓好白色垃圾污染治理工作,坚持先治标后治本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让白色垃圾污染治理工作持续化、常态化。建强治理工作队伍,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建立日常巡查整改机制,加大资金投入。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白色垃圾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在白色垃圾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中工作推进不力的镇、村和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