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6-1944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6〕114号 |
公开日期: | 2016-06-22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一步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让残疾人更多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为全市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66号)要求,县政府决定,2016年继续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白内障复明康复服务
为全县15名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成果。
二、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及残疾儿童康复项目
继续做好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服务和重度精神病患者住院救助工作。为2名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
三、实施重度残疾人个性化辅具适配项目
适配辅助器具,实现全县全覆盖;为4名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
四、实施助听器救助项目
为5名成人贫困听力残疾人高配置助听器。
五、实施残疾人事业岗招聘工作
配合县人社局招聘1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到事业单位工作。
六、开展残疾人教育培训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对110名城镇和农村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七、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
选配好7个镇、58个村、4个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并落实好工资待遇。
八、落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
安排残疾人公益岗位5名,每个公益岗位补助3120元。
九、实施好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
对55名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实施好居家安养补助项目,其中城镇户籍20名,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农村户籍35名,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
十、实施贫困残疾学生助学项目
为26名贫困残疾中小学生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对今年考取并报到就读的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残疾人子女给予资助,按本科5000元、专科4000元、中专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各自实际,千方百计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心尽力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美丽富裕新镇坪做出应有的贡献。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