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6-2029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6〕159号 |
公开日期: | 2016-08-1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镇坪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
二、考核内容
依法科学决策、规范行使权力、强化行政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法制学习宣传与培训以及日常工作。
三、考核方式
依法行政考核按年度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资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由县法制办负责,年终考核由县考核组统一组织实施。日常考核占10%,年终考核占90%。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按照比例折算后计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