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6-2059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6〕167号
公开日期: 2016-08-23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镇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紫阳县“全程代理”政务服务模式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116号)要求,现结合镇坪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创先、创优”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标准化、信息化服务为手段,以依法行政和健全规章制度为保障,按照“平台规范化、流程简洁化、制度科学化、服务高效化、办事公开化”的总原则,着力构建规范的政务服务网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规范高效、诚信便民的服务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机构设置规范。一是管理人员。县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监督管理。二是窗口设置。政务中心按照类别设置大厅窗口(税务服务大厅、公共服务大厅、人力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并联审批服务大厅等),并设立财政综合、银行综合窗口,对涉及事项收费的,统一由主办单位出具缴费通知单,然后到财政综合窗口开票,农行综合窗口缴费进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缴系统。三是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选派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通知》(镇政办发〔2013〕138号)要求,进一步严把窗口工作人员质量关口,坚决杜绝行政审批窗口使用临聘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实行A、B岗轮值制度。

  (二)进驻事项规范。以编制公布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依据,将53个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政务中心之外无审批。

  (三)监督管理规范。一是从考勤制度、服务质量规范、工作绩效评价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县政务中心内部管控制度体系,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并联办理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要求。二是实行“三位一体”全程监督。结合便民服务“3+1”监督暂行办法,对县政务中心服务实行内控、外控、互控和追责“三位一体”监督管理。

  (四)办事流程规范。一是县政务中心按照“一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的运行模式,将清理规范后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和上报件,均统一使用县政务中心在行政审批平台设置的收件、退件、补件等文书制式进行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即办件当场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承诺件,窗口工作人员当日把资料移交后台工作组,严格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结;对联办件采取“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形式,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回复、统一发证,避免重复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上报件,由主办部门窗口负责协调办理。二是对清理规范后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再造审批流程,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平均压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三是制定县级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流程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五)激励考核规范。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年度管理考核办法、进驻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将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的优秀占比由现在的20%提高到占中心人员总数的30%。

  (六)信息化建设规范。一是使用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云平台,逐步实现市、县、镇、村政务服务云平台四级联网,力争将符合镇坪实际的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微信公众平台、E信通、移动审批APP系统与云平台有机对接。逐步实现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申报、远程签批、网上投诉处理功能。二是将清理规范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办理主体、设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等事项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机、微信公众号、微镇坪等新型媒体全面向社会公开。三是按照镇坪县县、镇、村政务公开模块的规定,规范政务中心的公开内容。

  (七)整体形象规范。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务中心标志标识。二是规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服装、桌牌、胸牌、办公设备。三是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规范摆放地点。四是定期组织开展各进驻窗口工作人员政务礼仪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严格执行《镇坪县政务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规范》(镇政办发〔2014〕107号),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

  (八)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一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县政务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二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编制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四是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息发布、交易公告、报名受理、交易文件的发售、评审专家的抽取、资格预审及开标、评标、定标和挂牌、拍卖、竞价、绩效评估等交易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拷贝存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全面贯彻8月12日全市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成立县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中心、各进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县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涉关部门和进驻单位要按照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的具体时限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二)狠抓落实。涉关部门和进驻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夯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加大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力度,相互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要对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四)严格问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推进形成廉洁、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附件信息:镇坪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