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6-2083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6〕177号 |
公开日期: | 2016-09-02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88号)要求,为贯彻中、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更好地发挥金融系统在脱贫攻坚中的推动作用,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能,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建立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联动机制,提高金融系统对脱贫攻坚的扶持力度,力争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贫困镇村金融服务应支尽支、应贷尽贷,全面支持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组成部门
人民银行平利县支行、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林科技局、县扶贫开发局、县供销合作社、县农行、县农商银行、县邮储银行、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组成,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负责联动部门日常沟通协调事务。
三、主要职责
联动机制旨在加强金融管理部门、政府扶贫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联系;对我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行政策指导,确保金融扶贫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加大扶贫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力度,推进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重点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贫困镇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领域的金融支持;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确保贫困户、企业享受普惠、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重点工作
(一)根据《“十三五”期间安康市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规划及 2016 年安康市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计划》制定我县具体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定期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通报工作进展,介绍工作经验,推动工作落实。遇有重大政策出台或必要情况下,可随时进行政策沟通、解读及工作部署。
(三)建立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信息、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有关信息、数据的对接、交流与共享。
(四)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对接脱贫攻坚带动作用力强的企业、项目,改善贫困村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基础设施条件。
(五)推进贫困村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作,协调加大奖励、风险补偿力度,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投入。
(六)开展金融精准扶贫评估和政策宣传。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