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8-0067-2016-2120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6-09-19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财政决算公开情况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中、省、市、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职能。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职责。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的人才队伍;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人才。

  (五)加强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六)加强统筹全县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七)加强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职责。

  (八)加强全县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拟订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三)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见习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县上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及事企业单位人员调配和流动管理工作。

  (四)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和措施;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技师评聘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分配政策;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增人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和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统计、国家公务员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管理县、镇政府机关除科级领导以外的国家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和离退休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津贴制度;拟定落实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及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二次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因公伤死亡、因病丧失工作能力及事业单位工伤等级的鉴定工作。

  (七)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研究拟定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的法规政策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培训、技术等级考核及技师的评聘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各项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引智项目的执行质量、经费使用情况;推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执行质量、经费使用情况;推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成果。

  (十)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办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转业军人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十一)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职业能力鉴定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对外劳务输出及有序流动。

  (十二)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落实城镇居民、职工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大病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落实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十三)建立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依法对全县用工行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督促指导检查全县企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最低工资实施情况;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十六)拟定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组织落实公益性岗位的实行和资金管理。建立“零就业家庭”监控机制,会同工会等部门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程;落实创业就业有关政策,建立就业创业扶持机制,配合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机制。

  (十八)拟订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市驻镇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县属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县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九)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及县政府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的有关事宜。

  (二十二)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设1个副科级行政机构,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7个股室,即:政办股、公务员管理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退管股、农民工工作股、政策法规信息宣传股、社会保障股。

  (一)副科级行政机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是:负责镇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镇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成仲裁庭,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对企业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的劳动人事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章及信息统计;指导下级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承办上级领导、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股室

  1.政办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组织,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之间工作;督促落实班子、全体会议的决议事项和全局目标责任管理,拟定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协助做好全局机要、后勤、信息、信访、党建、党风廉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文秘等工作,起草本单位各类文件、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班子会议记录;负责承办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的回复工作;负责全局文书档案管理、全县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收发文登记以及各类文件的传阅、电子政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公务员管理股。负责全县科级以下公务员管理工作;                                             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招录上报等工作;负责公务员录用计划、考试、录用审批、登记等有关工作;负责政府系列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 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各类人员考核备案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交流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公开招聘、振兴计划招录、人才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组织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批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推荐上报,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职称资格证书管理;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招录工作(公开招聘、振兴计划招录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4.工资福利退管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调进、调出的工资套改以及工资关系的转移办理工作;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晋升考核及技师聘用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职)手续;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的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职)费;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更改、认定的审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年报统计;负责各项工资类报表上报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农民工工作股。负责拟定推进全县有条件居民进城落户计划的拟定、实施;完成收集汇总各镇农民进城报表并报送市农民进城办;负责全县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理;完成农民进城各类报表报送资料收集和发放;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政策法规信息宣传股。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法规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培训等普法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督促完成全局宣传任务;负责局机关机房管理,电子政务建设,“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与县政府信息中心做好衔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社会保障股。宣传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意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拟订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拟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基本资料档案;指导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政策在本县的具体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2015年人社局重点工作

  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城镇基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城镇职工参保人数6200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4100人,工伤保险参保4700人,生育保险参保2560人,完成市局下达201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1596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800人;创业培训100人,完成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1350人,全年力争小额担保贷款2000万元,实现未就业大学生见习80人,就业90人。

  五、部门概况

  镇坪县人社局是县政府直属行政机关,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预算内全额拨款,现有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2人。

  六、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937765.01元。其中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937765.01元,其他收入142700元。

  2、支出总计3822332.19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3798634.19元,项目支出23698元。

  附件一、镇坪县人社局收入决算表

  附件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件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件五、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件信息:


人社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